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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程咬金家的牛为什么总是崴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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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桢是这家店常客,店里的伙计都认识他。

    “六爷,还是五斤酱牛肉,一壶老酒?”

    小二热情的问道。

    朱桢想了想道:“今个有正事办,不喝酒,上牛肉就行。”

    “上十斤酱牛肉。”

    小二一脸为难,“六爷,现在时间太早,我们还没来得及腌制,只有八斤。”

    朱桢想了想道:“行,就上八斤酱牛肉,其它饭食菜蔬你们看着上。”

    “好嘞!二楼雅间,酱牛肉八斤!”小二吆喝一声忙去了。

    徐妙云几兄妹,则是瞪大了眼睛,震惊不已。

    八斤酱牛肉,吃得完吗?

    说到吃牛肉,这似乎是历史上的一个知识盲点。

    很多一知半解的朋友,看电视剧,看小说,发现电影电视里,书里总有吃牛肉这种桥段。

    瞬间觉得违和了。

    这作者怎么都不带脑子?

    这编剧怎么不带脑子?

    这导演是傻子吧?

    小学没毕业也来拍电影?

    史书上,古代是农耕社会,历朝历代律法,不是明确写着,不得杀牛?

    不得吃牛肉的吗?

    那怎么还整天来多少斤牛肉?

    其实,这就得说说古人吃牛肉的事情。

    我们来看几首古诗。

    “肥牛百头酒万石,烂漫一日供欢娱。”这出自宋司马光《将军行》诗。

    根据宋朝的律法,宋朝吃牛肉是会被流放的。

    唐朝李白也有过《将进酒》:“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这样一来,不是跟当时律法冲突了吗?

    这两位,还是大名人,活得好好的。

    律法是规定,不得盗杀耕牛。

    那么,正常死亡的耕牛,是可以食用的。

    那些脑子活络,善于研究规则的广大人民群众,就会发现漏洞。

    想办法,让牛看起来是正常死亡的,不就可以吃了吗?

    这些聪明的广大人民群众里面,有一个人大家应该比较熟悉。

    他的名字叫程咬金,没错,正是半路杀出来,善挥三板斧的程咬金。

    据说,程咬金庄子里的牛,经常意外死亡,不是崴脚了,就是劈叉了。

    每个月还会摔死几头牛。

    甚至,有时候天气太热,老程家的牛还会中暑而死。

    没办法,牛都死了,总不能浪费吧?

    只能含泪做成酱牛肉,牛肉干,水煮牛肉

    其实古人是非常喜欢吃牛肉的。

    “浙民以牛肉为上味。”

    在宋朝宋徽宗的时候,吃牛肉已经成为常态,民间甚至有一乡皆食牛的记载。

    所以,施耐庵写的《水浒传》中,正是这段时间,才会有梁山好汉动不动就来几斤牛肉的描写。

    明朝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沿袭唐宋律法。

    情况也类似。

    那么,古代牛肉贵不贵?

    一般人吃得起吗?

    明代万历年间的学者沈榜,在担任顺天府宛平县知县期间,编著了《宛署杂记》。

    上面记载了明代社会政治、经济、历史地理、风俗民情、人物遗文等资料。

    其中卷十四《经费上·宫禁》记载:猪肉五斤,银九分;牛肉四斤,银五分二厘;活鹅一只,银一钱八分”。

    一斤(十六两)猪肉市价银一分八厘,一斤牛肉市价银一分三厘。

    十五年后的卷十五《经费下·杂费》记载:猪肉八斤,银一钱六分;羊肉八斤,银一钱二分;牛肉八斤,银一钱二分;大鹅一只,银二钱……”,

    一斤猪肉市价银二分,一斤牛肉市价银一分五厘。

    总的来说,一斤牛肉一分多。

    再来看看当时的工资水平。

    沈榜的《宛署杂记》,记录了一般搭棚工一天的薪水是五分。

    曾有名言:“读旧书如遇新知,读新书如逢旧识。”的明代著名学者庄元臣,有部著作《曼衍斋文集》。

    其中记录了农村长工一天的薪水是银二分六厘。

    牛肉一斤一分多,一般人还是能买得起牛肉吃的。

    当然,还是很贵。

    至于更早的洪武年间,物资相对匮乏,牛肉更加稀少,自然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

    物以稀为贵,吃上一顿酱牛肉,都是很珍贵的。

    这个时候,还是上午。

    上酒楼的人并不多。

    不过,朱桢好几顿没吃酱牛肉,也顾不得那么多。

    况且,今天他准备去军营练兵,得提前吃饱喝足,这样才有力气。

    至于让胡显去请来这三个陪客,都是朱桢需要的帮手。

    不过,这三人,各具特色。

    一个是身形瘦削,长得很高,只有一只独臂,满脸沧桑,约莫三十来岁的独臂人。

    这只独臂,也比普通人长得多。

    唯一的一只手上,紧紧抓着一把狭长的破铁剑。

    铁剑就连剑鞘都没有。

    另外一老一少,则都是胡人样貌,老者身形魁梧,满脸络腮胡子,看样子四十余岁。

    年轻胡人,年纪和朱桢相仿,大眼睛高鼻梁,长得很有西域风情,漂亮得很。

    这三人,和普通大明人差别很大,如果走在大街上,肯定会引起人们震惊。

    此刻,徐妙云,徐增寿,徐妙锦和徐豆豆,都盯着这三人,好奇的打量着。

    尤其是徐妙锦和徐豆豆,两个小不点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看向独臂人,两个小不点被吓得很夸张的哆嗦了一下。

    然后就盯着两个胡人。

    一会看看漂亮的小胡人,一会又歪着脑袋,看着年老胡人那浓密的络腮胡子。

    这三人,显然也对跟着朱桢来的四个小年轻挺好奇,不过并不敢回视。

    朱桢轻咳一声。

    介绍道:“这是左手虎子,这两位胡人,络腮胡子是格尔玛,小哥是沙哈鲁。”

    两个胡人赶紧齐声行礼,用蹩脚的汉话道:“拜见四位小郎君。”

    徐妙云收起好奇之色,捏着嗓子答道:“幸会,在下徐少卿,这是我弟弟们,”

    打完招呼,徐妙云又狡黠的看了看朱桢。

    低声道:“你上哪找来这么几个有趣的人?”

    朱桢笑道:“大街上捡的。”

    徐妙云白了他一眼,“爱说不说!”

    络腮胡子格尔玛忽然掏出一个包裹,郑重的递给朱桢,恭声道:

    “六爷,这是我们西域特产,名曰开心果,烦请六爷交给几位小郎君。”

    朱桢接过来,打开包裹,正是一些干果。

    这玩意,可是好东西,好吃着呢。

    朱桢穿越之前,就吃过不少。

    不过来到大明朝,却没吃过了。

    “格尔玛,你这家伙不老实,之前怎么不送给我吃一些,现在才巴巴的拿出来。”

    朱桢老实不客气,拿起一个开心果,剥开放进嘴里,嘎嘣脆,吃起来贼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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