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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业火红莲是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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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媛媛听声回眸,只见一人“倒栽葱”式的扎进了溪水之中,水是不深,人没其中,手像鸭掌似的扑着水,面部朝下,背部朝上。事发突然,郭媛媛吓的小脸顿时一黑,大喊道“小师弟,你快来,这是怎么回事?!”

    柳长歌却是早已一个箭步来到溪边,看那人虎背熊腰,身穿灰色的短打,蜷曲裤腿,脚下穿薄底快靴,打扮熟悉,心中暗叫不好“这不是去前面探查情况的张和尚么?”

    不等柳长歌出手施救,雷宇来到张万豪近前,扑通一声,踏入溪水之中,薅住张万豪背上衣服,牟足劲一“喝”,把人提起。

    柳长歌所见果然是张和尚慈眉善目的面孔,但是此刻却毫无光泽,略显苍白,恹恹欲睡,脸上摔伤了,眼眶青着,嘴唇黑紫,嘴角并流着红中带紫的血,身上不见伤口,柳长歌不由得担心。

    他见过王二的死状,意识到张和尚中毒了。

    雷宇忙得把张和尚丢上岸,又是掐人中穴,又是在胸口上推拿,口中喊着张万豪:“张兄,你能否听见,张兄···”

    江湖之人有的会把脉,应急之法,偏偏雷宇不通此道,故而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

    柳长歌仿佛一个看客,面对此情,连雷宇都束手无策,何况是他一个毛头小子愣头青。

    郭媛媛急得团团转,忽然叫道:“水,给他灌水,我看大和尚是中毒了,不然怎会栽进水里,水能解毒!”

    闻言,柳长歌急去取水,苦于没有工具,只得用手鞠来,原是满满的一捧,走到近前,水却是无情的全从手指缝里流出去了,恼的柳长歌恨不得要骂人,转头一想,求到办法,取下火堆边的烘的半干的外衣,将其浸到溪水里,打湿之后,再拧到张和尚嘴里即可。救人要紧,不必考虑脏不脏了。

    其实这也是病急乱投医的法子。

    水岂能解毒呢?那么天下就没有被毒死的人了。

    不过绿豆汤,牛奶这两种能够解毒,是有一定验证的。

    管你是在如何了得的英雄好汉,黔驴技穷,慌乱之下,只要有人说一个法子,就像大海里抓到了一根稻草一样。

    岂料,柳长歌摘衣取水,往返不过数丈远,只是短短工夫,却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人间与天堂之差了。

    张和尚双眼紧闭,一字不提,停止呼吸了。

    雷宇堂堂江湖男子,眼含热泪,仍不断地做无用功。

    郭媛媛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当柳长歌转身听到郭媛媛的悲戚的哭声,意识事情不好,待走近一看。

    张和尚素面朝上,慈眉舒展,神色淡然,宛如摩尼塑像,双手放在地面上,双腿并拢,一动不动,仿佛禅定。

    奔赴西天见佛祖去了。

    “张兄你睁开眼,与我说一句话吧!张兄呀,你一身本事,怎地说去就去了?”雷宇凄然的大哭着,可惜已无法唤醒张万豪。

    随着雷宇的推着张万豪的身体,他的四肢动了几下,在那一刻仿佛活转了,其实却是一具渐渐冰冷僵直的尸体了。

    看见雷宇一个大男人哭得撕心裂肺,柳长歌忍受不了,掉了一行泪,他大步跨去,手中的湿衣服悄然滑落,沾上了一层草屑。

    柳长歌问道:“雷大哥,张大师他···”这个“死”字,自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柳长歌悲恸地想,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在不久之前,张和尚还和雷大哥斗嘴呢不是?

    活生生一条生命,说没就没了?

    生命真如炊烟云雾一般渺茫!

    雷宇哭道:“小兄弟,张兄,他是被人害死的呀!”说着,掀起张万豪胸前衣襟。

    可见三枚小孔,红里透黑,散布在心脏左右,伤口不是很大,便是致死原因了。

    柳长歌心头蓦然一震,立即想到张和尚是在树林深处遭遇了敌人,于是立即站起来,警觉地向远处观瞧,握着双拳,恨不得冲过去,把杀人凶手揪出来,宰了为大和尚报仇。

    ···

    ···

    ···

    三人悲恸了一会儿···

    雷宇抹去眼泪,将张万豪衣装殓好。

    应了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诗话。

    张和尚既然遁入空门,自然也该有空门一般的死法。

    所以柳长歌不知道他的故事,他也没留下任何故事。

    按照佛门的规矩,人死是要念经超度的,以求早等西方极乐,有些得道的高僧,会在火化之后,化身成为一颗舍利子,柳长歌只是不知,张和尚算不算得道,但是他的确是一位高僧,高于诸人的大义。

    此地简陋,众人空手,没有一个知晓佛经的。

    念经超度是没法子了。

    但也能让张万豪干净来,干净的去。

    生不带来任何一件物品,死也不带去任何尘埃。

    郭媛媛哭了一阵,芳心一动,也明白了树林中危险不可久留的道理。张和尚这样的武林高手都能死于对方的手上,其他人能打得过对方么?于是她问雷宇:“雷大哥,接下来我们可怎么办呢?要给张大师报仇么,敌人在哪呢?”

    雷宇整理张万豪遗物的时候发现一个线索,并没有告诉柳长歌,因为没有意义。

    张万豪的身上什么都不缺,唯独手上的五十八颗铁弹子不见了,想是在临死之前用掉了,否则绝对不会不带在手上,那是他的武器,更是他的命。

    雷宇面庞凄然,什么江湖豪气,高人傲骨,统统全不见了。

    耳顺之年的他,现在越发的像个落魄的老头儿。

    他跟张和尚的关系,比亲兄弟还亲,可谓是肝胆相照,臭味相投,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别看一个在红莲寺出家当和尚,一个在南泽城当马夫,俩人好些年不见面,但是彼此都想念着呢!

    这种感情何尝不是江湖的情,江湖的义,江湖的魂。

    比水清,比血浓。

    人世间有一种感情,看似淡薄,实则深重,就是那种“你走,我未必送你,你来,我必定接你,十年八年,未必需要联系,可你需要帮忙,我必义不容辞,你若落入危险,我必奋不顾身。”的挚友之情。

    人间与江湖大多是利欲熏心,薄情寡性的。

    可是在人的心中都装着这样一个被扔在尘埃里慢慢发黄的朋友。

    这份感情是一棵常青树,无须太多的浇灌,却早已结出了鲜美的果实。

    哪怕是做梦,雷宇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张和尚会先一步离开自己而去。

    江湖中人,在刀光剑影,恩怨情仇里寻找真实的自己。生死各安天命,此乃至理。久经不衰。

    那些因为争斗而死去的武林人士,一代又一代,好像被火烧过的草原,一茬一茬的春风吹又生,坟墓能覆盖一片平原。然而平原从来只见葳蕤的庄稼和灿烂的花丛,唯独不见壮士的坟冢,从不见有人能够逃得过生死轮回,跳出三界之外。

    秋之落叶,花之凋零,箸下之肉,头上青丝,与这几者相比,人生命的去存,亦有什么区别么?

    哭出来比笑出来更让人好受。

    雷宇伤心了一阵子,忽然打起了精神,一双眼眸,灼灼放光,好似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他先走到火堆旁,把烤鱼摘下,快速地踢灭火堆,淋上一些水,醒了一大团的白雾,高高的向上空升起。

    接着,雷宇将柳长歌和郭媛媛叫到身边,轻声说道:“此地危险,不便久留。张和尚定是在前面遇到了厉害歹人,不是对手,因此被重伤致死了。为今之计护送柳公子找到黄先生要紧,张兄的仇,只能等之后再报了···”

    柳长歌很是自责,因为张和尚的死,是因为护送自己,如果没有他,张和尚或许能成为一代高僧,塑身成佛。

    郭媛媛看见柳长歌缄默,便说:“雷大哥,那和尚的尸体···”

    雷宇惨笑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靠的就是一副精气神,肉身不过是一副臭皮囊而已,丢在那,烂在那!还能为蚂蚁,各类虫子提供给养,不是很好么?我相信张兄礼佛这么多年,早有这个觉悟!”

    郭媛媛黯然道:“那是不是太···,不是朋友了···”

    雷宇哈哈大笑,回头瞧瞧张万豪安详的尸体,肯定道:“就听我的吧,无须再辩论了,何况时间也来不及了。”

    柳长歌却摇头道:“雷大哥,正所谓“人死入土方为安”张大师为我而死,柳长歌一辈子都欠他这个人情,而且永远无法弥补的了。我岂能让山中的野狼野狗去撕咬他的遗体,莫不如就在这里挖个坑葬了吧,等待咱们安全了,有朝一日再将他葬于一处风光锦绣之地,如此才不枉然大家相识一场。”

    雷宇想了想,兀自觉得把人丢在这,太不像话了,便说道:“柳公子你是重情重义之人,我是看出来了。我和张和尚救你,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不要命,不要利,绝不图什么,就为了天地间的一口浩然正气。你瞧,这个气看似无形,实则要命咧。你不是要我传授你江湖经验么?好,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个道理,什么是真正的江湖人。他们就是连自己死在那都不知道的一群悲哀的人。刀剑本是无情之物,常年佩戴在身上,终有一日会被刀剑所伤。这就是我告诉你的道理,江湖人死无葬身之地,你怕不怕?”

    柳长歌想也不想,脱口道:“我不怕,因为师傅曾经说过,江湖给人以最纯粹地自由,那才是为人真正的活法。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随风而动,随刃而行,有什么不好?而雷大哥说,死无葬身之地,便死无葬身之地吧!人死装进棺材里,最多只得一丈见方的土包,而死无葬身之地,是不是能够解释为,葬于万顷之地,无边无际,睡可枕于大地,盖则苍穹为被,那是何等的豪迈?”

    雷宇哈哈大笑,无可奈何的道:“柳公子,你这是歪理邪说,强词夺理了。不过现在遵照你的意思,咱们先给张和尚挖个几尺见方的地方吧。”

    柳长歌颔首。

    三人便用手在地上挖出一个长八尺,宽四尺,深五尺的坑。

    正好可以放下张万豪的肉身,然后盖上浮土,压实了,再用石块修饰边角,围了一圈,再插死上鲜花,因为没有木板,无法立碑,便在一旁的树上,用匕首刻上几个大字“业火寺方丈之墓”。

    大功告成后,看清高高隆起的坟茔,柳长歌留下了一串凉泪,双膝跪地,响响的磕了几个头,心里默默念着:“张大师,你安心去吧。这个仇,我柳长歌发誓,除非我死了,不然一定给你报。”

    雷宇自有更多的话要对老友,当着小辈的面,不好啰唆,便把腰中的酒葫芦解下,放在坟上,嗟叹道:“老朋友,酒是没有了,可是这酒具跟了我不少年,你也记得吧?咱们俩一块闯江湖的时候,我就带着了,是我身上最珍惜的宝贝,现在送给你了。至于酒,等咱们出去了,我给你倒进河里,让你喝个痛快,你不必再跟我争了···”说着,说着,眼泪又在这个江湖男子的眼中打转。他一笑道:“他妈的,净让小辈看咱们的笑话、多大的人了,还不能把死看透彻吗?得啦,不说啦,得走啦!说起给你报仇,等着吧,就这几年的事。”说完了,把地上跪着的柳长歌拉起来。

    郭媛媛问道:“雷大哥,咱们连凶手不知道,如何给大和尚报仇呢?”

    雷宇道:“武林中得人虽多,用萃毒长针的倒是屈指可数,而且武功在张和尚之上,能抵住他五十八颗铁弹子的更是凤毛麟角,待我一一拜访就行了。”

    原来在检查张万豪伤口的时候,雷宇就看出那三个创口,又圆又小,极细极轻,导致伤口根本没流血,不属于刀剑伤,定是长针一类的,没有伤到要害,乃是毒火攻心了,所以死的那么快。

    他猜测,张万豪拼着命跑回来,就是为了告诉他凶手是谁,当时他准时知道自己不能活了,所以顾不上跑的时候会导致毒素运行加快,以至于无可挽救。

    ···

    ···

    ···

    因为张万豪是循着冰冻痕迹走的,大家又全都怀疑痕迹是之前在沼泽里看见的那个黑影造成的,所以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他”了。

    那人危险,雷宇不去触霉头。

    他若是不冷静的一个人,岂不真的带着柳长歌去了?

    连张万豪都死于对方手中,三个人又如何斗得过呢,不是自寻死路么?

    雷宇想到这个坎,不得不舍近求远,从反方向走。

    在江湖里打拼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认怂,他觉得很难堪,加上张万豪新死,他整个人是怅然若失,闷闷不乐的状态。

    一路无话。

    整个树林中仿佛只听三个人嚓嚓的脚步声。

    真应了雷宇在沼泽地向柳长歌说的那句话“走不走还不一定呢。”

    黯然走出了五六里路,不知不觉来到了树林深处,天黑如盖上一层罩子,皎月当空,繁星眨眼。

    枭声相随,发出凄厉的声音,仿佛诉说着人的心事。

    森林中黑黢黢的,月光被亭亭如盖的树木遮蔽着,莫说伸手不见五指,倒也不差几分,就差在还有些光线,透光层层虬枝,形成了斑驳,却不足以看清脚下的路,实在是崎岖难行。

    郭媛媛步子迈的小,好几次绊在树根上,柳长歌拉着她,只看雷宇在前面带路,留下一个模糊的身影,渐渐行到一块树木稀疏的地方,月光是有了,将树影照得格外阴森,好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恶魔,倒垂下来的藤蔓,像是要把人抓住了,撕碎了一样,郭媛媛终是胆小,不敢细看,悄悄地对柳长歌说:“师弟,咱们是往东走,还是往北走呢,我好像分辨不清了。”

    夜路本就难行,更不要说走树林了。

    柳长歌只管跟着雷宇,往哪走,全然不知,他早有嘀咕,便停下来,轻声叫道:“雷大哥。”

    树林中阒然幽静,郭媛媛的话,雷宇早就听到了,所以干脆回答柳长歌说:“柳公子,咱们正往北走,只是有点南辕北辙的意思,是为了安全着想,无奈之举,担待着吧,等咱们走出这片树林,大致就能找到下山的路径了。”

    柳长歌“哦”了一声,心想:“何时能走出去呢?”不等柳长歌开口,忽见雷宇掉头走了回去,打了一声噤声。

    嘘···

    接着,雷宇带着柳长歌等人快速地闪到一边的阴影中,藏于一棵树后。

    柳长歌心头一凛,感知不妙,只看雷宇探出头去,向月光下张望,双眉紧锁,片刻后,便听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轻快且窸窣,好像小动物在奔跑。

    柳长歌瞪大双眼,心提到了嗓子眼,便想:“什么东西,是狼还是兔子,难道是杀害了张大师的凶手么?”

    郭媛媛紧紧拉着柳长歌的手臂,好奇又害怕。

    俄顷,只听脚步声越来越近,并伴随有谈话声。

    “大哥,你是不是听错了?”

    “不会,我听见有人说话,正是那个车夫的嗓音,他是个武林好手,应该已经听到咱们的动静了。”

    “他妈的,躲起来了吗,那倒不好找了。”

    “坤弟,你别这么说,几个废物,还能逃出去咱们的手掌心么?”

    “都是你宠爱那个小贱婢惹下的事,早把她结果了,还用如此麻烦?”

    “贤弟,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咱们让几个无名之辈戏弄了还不嫌的丢人么,再说,跟小姑娘有什么关系,咱们是中了···”

    “得啦,你到现在还维护小贱婢,我看她机灵,逃跑的事,准是她想出来的鬼点子。”

    “咱们说中了迷香,难道迷香也是人家小姑娘下的么?”

    “总之,这次只要死的,不要活的,以免夜长梦多,那五万两赏钱,不要也罢,只要把臭小子的脑袋带回去,升官发财,还是一样。大哥,这次你非得听我的。”

    “好,听你的吧。”

    柳长歌一听这两个声音,脸色骤变,忙得把雷宇的衣角一拉。

    奔雷马雷宇回头一笑,颔首无话。

    正是黑大圣和白日魔追上来了。

    按照时间计算,这俩人从小贼张峰的口中得知张万豪与雷宇的计策,立即追上山来,发现柳长歌等人的踪迹,却是说得过去。

    然而柳长歌怎知道会有张峰这么一号人坏了大事,心里盘算着,黑白二鬼最快要也要几天之后才能察觉出来,到那时,柳长歌早已找到了师傅,安全脱身了。因此根本没把两人放在心中。

    岂料在此间遭遇,来了一个对面不相逢,如何能不如五雷轰顶,惊魂失魄?

    白日魔与黑大圣一边说话,一边来到树木稀疏处,站在月光下,柳长歌能看清他们模样,黑衣服的黑大圣,肩扛招魂幡,瞪着一双贼眼,闪闪发亮,好似狼眼一样,白衣服的白日魔,举目四望,到处寻找柳长歌等人的身影。

    他们二人自能料到柳长歌躲藏起来,也不忙走,白日魔道:“听的时候,就是这里,人是躲起来了,超不过一里,咱们哥俩就在这附近找。”

    黑大圣叫道:“好勒,大哥,你在这听着,我去找上一圈。”言讫,把兵器取下,握在手里向左边走去。

    柳长歌等人藏身于右边,真是大气不敢喘一声,动不敢动,心跳都感觉像是在告诉对方“我在这里。”

    在高手面前,任何伪装都是无用的,内功深厚的人,甚至能感觉到近处不平稳的气流,从中分辨出是几个人在呼吸。

    雷宇深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暴露只在瞬息之间,他看黑大圣一走,心里反而高兴,因为白日魔一个人总比两人容易对付,想到这里,雷宇不再等待,退了柳长歌一下,说道:“快走。”

    “走”字刚落,白日魔立即察觉到了,笑道:“嘿嘿嘿,愿在这,出给出来吧,白爷爷来啦。”言讫,拔足奔跑过来。

    柳长歌踉跄几步,差点摔倒,马上猜出了雷宇的企图,他是想要让柳长歌逃走,一人对付两个。

    柳长歌叫道:“万万不可,雷大哥与我同走。”

    雷宇喝道:“还不走,走不掉了,你想死么?”说完,手拿匕首,闪出大树,直奔迎面而来的白日魔。

    叮叮当当···

    两人交上手了。

    白日魔飞扑过来,只见一个人影从树后出现,模样不是柳长歌,旋即料到是车夫或者是业火寺的主持老秃驴,便骂了一声:“你找死。”呼···,打出了铜爪,手臂上缠着的铁链子哗啦啦的一圈圈的放长,端的是又快又急。

    雷宇既然敢出去,必然留有一手,一个侧身,避开了铜爪,接着喊道:“柳公子,快走啊!”手中匕首对着铁索斩下,本想用匕首之锋,斩断铁索,让铜爪失去了杀伤,怎料这铁索不是俗物,竟然斩不断。

    白日魔冷冷一笑,已看清了来人的容貌,正是脸上带着刀疤的车夫,说道:“原来是你这条老狗,柳星元死了那么久,你护着他的孩子,要作什么妖?”说完,操控铁索,铜爪从后返回,直打雷宇的后脑,可谓下手毒辣。

    柳长歌不知该不该帮忙,脚下踌躇,心想:“若是帮忙,不过送命而已,若是不帮,雷宇一个人斗得过黑白二鬼么?”

    好在郭媛媛比柳长歌还要清醒,料想雷宇此举乃是为了拖延,便拉着柳长歌的手,喊道:“师弟,还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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