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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章 奴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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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列克谢不知道。

    朱慈烺实际上也不想跟罗刹国正面相抗——从他的布局就可以看出来,朱慈烺从来没打算自己亲自上场,让大明朝的御前亲军,去跟罗刹国死磕。

    一是用不着。

    第二,朱慈烺也不想跟这个血挺厚的罗刹国死磕。

    但是,谁让朱慈烺知道,未来罗刹国的发展前景呢?

    现在不拉上一帮人,按着他狠锤,将来可就威胁到大明朝了。

    最重要的是,朱慈烺在后世的时候,没少被黄鹅们恶心,实在是瞅他们这个罗刹国鹅爹不顺眼,所以,逮到机会,自然要狠狠地锤了……

    反正也不用花多少银子,罗刹国跟周边的关系本来就不太好。

    树敌忒多了。

    只要说去锤罗刹国,压根就不用怎么摇人。

    无论是波立联邦国,还是准噶尔汗国,又或者是奥斯曼帝国,克里米亚汗国,都会过来帮帮场子的……

    不过,阿列克谢大帝明显是不想这么挨锤了——他现在连进攻鳌拜的想法都没有了。

    因为,明摆着,波立联邦国现在就比罗刹国强,如果再得了大明朝的支持,那罗刹国哪还有功夫,去收拾鳌拜,去抢哈萨克啊?

    莫斯科说不定,都得再丢一回!

    所以,在发表过豪言壮语,表态要与明朝血战到底后。

    阿列克谢一世,又话锋一转,说道。

    “当然,战争都是不好的,朕与明朝之间,有些误会,如果能够解除误会的话,我们双方,还是可以当朋友的,朕是很乐意,与明朝当朋友的……”

    “可是陛下,他们恐怕不太愿意跟我们当朋友……”

    一旁的大臣回答。

    “不一定,我们之间,还没有使节来往过,没有正式的沟通过,这世界上很多误会,都是沟通不畅,才导致的,我们互许,可以与他们友好地沟通一下……”

    政客的脸,可比川剧变脸要快的多了。

    刚刚还嚷嚷着要跟大明朝拼了,血战到底的阿列克谢一世,在经过理智分析后,他就觉得,跟大明朝为敌实在是太合不来了。

    因为光是对付现在的敌人,就够受的了。

    如果再添一个大明朝,那可真有些难为人啊。

    最重要的是,现如今,大明朝可以随便的拿捏罗刹国,可罗刹国怎么拿捏大明朝?

    他顶多就是,派兵到雅库茨克附近,跟大明朝的归义镇节度使鳌拜,打个有来有往。

    而且还不一定能打得过。

    最重要的是,就是他把鳌拜给打死了,朱慈烺估摸着也不会生气——兴许还会高兴呢。

    既然这样,干脆就甭打了。

    阿列克谢对东方还是有点了解的。

    这年头随着东西方交流愈发多,阿列克谢对东方也是有些了解,他甚至读过好几本中国书籍——译文。

    都是从法兰西国淘换来的,被翻译成了法语。

    阿列克谢通过这些,知道大明朝皇帝,实际上是很好面子的,在他看来,如果能够携带一些昂贵的礼物,再派出使者,到南京去跟朱慈烺好好商量商量。

    说不定,就可以缓和一下关系。

    即便是缓和不了,也可以让这个使团,考察一下明朝的虚实。

    反之,如果能成功了,以这么小的代价,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果,也是值得高兴的嘛。

    ……

    隆武五年了。

    从出海到现在,郑成功在海外,已经呆了有快两年了。

    两年没回过国,没回过家,没见到自己的父亲郑芝龙,没见到自己的儿子,还有自己温柔的妻子。

    郑成功实际上是非常的想家的。

    但同时,他又回不了家。

    甚至于,在结束了自己的对欧访问后,他仍然没办法回家。

    因为,他现在是在奥斯曼帝国。

    而他们是直接地从波兰,经黑海进入到的奥斯曼国。

    他们所乘坐着的船只,得从西欧,绕过非洲大陆,才能到达奥斯曼帝国,过来接他们回家。

    在这样的情况下。

    郑成功在与奥斯曼帝国,签订好了条约后,就只能够,在奥斯曼帝国逗留起来。

    顺道,考察一下此国的风土人情。

    等候着绕过非洲,过来接他的船只,带他回家归家。

    不过,一直留在奥斯曼帝国,还是很无聊的嘛,所以,郑成功便打算走走转转,同时,考察一下奥斯曼帝国,又什么可供出口的东西。

    这种事,他在欧洲一直在办。

    采购了大量的东西,装满了船。

    而奥斯曼国这会,明显没啥值得出口的东西——真的没什么。

    因为奥斯曼帝国,属于一个极端落后的国家。

    虽然占据了曾经的罗马故地,成为了绿罗马。

    但他们,却是十分的落后的。

    技术上也不怎么先进。

    这会欧洲已经流行燧发枪,他们却还在使用火绳枪。

    至于农耕手段,治理手段,那就更差劲了,种地的手艺,在郑成功这个外行看来,都不太靠谱,至于治理能力嘛?

    嗯,能够把人口整成负增长。

    这能力还用说?

    可以说,奥斯曼帝国,如果不进行宗教改革的话,就是一个垃圾。

    历史上,要不是凯末尔强力推行世俗化,估计“哈士奇”不见得比占领了阿富汗的“阿塔”强到哪去!

    可以说,在郑成功看来,奥斯曼帝国,唯一拿的出手的,便是军事上面的成就。

    而这玩意,可没办法当成商品出口。

    所以,郑成功是一直以为,奥斯曼帝国,是没什么可供出口的商品的。

    直到……

    直到他在伊斯坦布尔,看到了奴隶市场!

    “这,这都是奴隶?”

    看着面前,被罗列在奴隶市场上,供底下的商人拍卖的白人奴隶,郑成功是有些不可思议。

    郑成功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奴隶贸易是不太清楚的,他只知道欧洲国家的奴隶贸易——对奥斯曼帝国了解太少嘛。

    而欧洲的奴隶贸易,那卖的肯定就是黑奴了。

    大明朝是不太用黑奴的,除了朱慈烺的宫里面,托荷兰人买了一批阉割过的黑奴,用来干体力活外,或者是像老郑这家伙的豪强大户会养几个黑人当珍稀宠物充门面外。

    黑人在充当劳动力上面,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荷兰人,英国人,曾经倒是运过黑奴,到大明朝贩卖,可到了也没卖上价——因为没会买。

    这主要是因为,性价比太低。

    对,你没听错,性价比太低!

    先甭提黑奴被买回去能不能干活了?

    就说,一个黑奴卖那么贵,一两百两银子一个,谁舍得买啊?

    好吧,黑奴是很贵的,不要以为黑奴很便宜啊。

    黑奴可不是一般人能买的起,能消费的起的,也就是美洲大陆那边的地广人稀,劳动力着实稀缺,种植园主又处于暴利,所以,才购买黑奴当劳动力。

    实际上,一个黑奴的价格,是很昂贵的。

    当下时代,一个黑奴运到美洲的成本价格,大概是十二英磅左右,而卖价当然不会卖本成了,几乎是对半赚,所以,一个黑奴的价格,大概也就是二十英磅,到四五十英磅左右!

    一英磅相当于七点七克黄金。

    二十英磅就是五两黄金了。

    明代由于大量白银涌入,黄金况白银大概是一两兑十几两。

    而将黑奴运到大明朝这边的成本,是比运到美洲的成本要高的——毕竟距离更遥远了。

    所以,大明朝这,一个黑奴,怎么着也得一百两银子。

    这么贵,买过来作工,谁特么舍得了?

    实际上,历史上,大规模使用黑奴的,也只有新大陆了!

    在旧大陆,无论是亚欧,是没有人会使用黑奴的,因为欧洲人也觉得贵——真的贵,几十英磅一个黑奴,一个工人一年的年薪才多少了?

    买一个黑奴的银子,至少能雇一个工人干四五年。

    而且,黑奴还得好吃好喝的待着——花这么多银子,买过来的奴隶,那就好比农民家里养着的大牲口,可不得好好的供着,万一病死了,饿死了,那可是大大的损失啊。

    哪像工人?

    用死了一批,再雇一批就成了。

    也就是新大陆这种,对劳动力需求非常大,而劳动力又严重不足的地方,会有黑奴们发挥的舞台。

    在大明朝那,是不可能有人买黑奴的——一亿多人口,劳动力又不缺,还有价格那么贱的安南劳务派遣工可以用。

    谁特么用黑奴啊?

    又懒又馋,吃的还多——历史上美洲黑奴的生活水平,可比华夏这边的地主都要好呢。

    也就是美洲能用的起这样的奴隶了。

    所以,郑成功也知道,往大明朝引进黑奴,那是不可能的——卖不出去。

    但是,当在奥斯曼国伊斯坦布尔的奴隶市场,看到了被发卖的白奴后,郑成功就瞬间,把握到了商机——白奴还是很有市场的,尤其是白女奴。

    此时,听到了郑成功的疑惑,旁边奥斯曼国派过来的接待人员,还有翻译,则朝他解释道。

    “对,这些就是奴隶,怎么,您要买上几个吗?”

    “买,当然要买……”

    郑成功毫不犹豫的说道。

    后世人只知道黑奴贸易,但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实际上,在兴起于十六七世纪的黑奴贸易之前,世

    界上,还有一种,历史悠久的奴隶贸易。

    那就是,白奴贸易!

    可惜,后世黑命贵嘛,黑奴贸易为人所熟知,白奴贸易,就没多少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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