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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7章 更贱的白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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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了魏清的指令。

    格桑还有跟他一块,被挑中的那五百个捕奴队蒙古人。

    顿时是高兴坏了——出去捕奴,可比留下来干活轻松多了。

    对于蒙古人来说,骑在马背上,去捕奴,这不就跟玩似的?

    尤其是,这些黑人貌似也不太能打。

    见五百个蒙古人,士气高昂,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多铎脸上,流露出来满意的表情。

    诚然,这些蒙古人的战斗力很差,但在魏清看来,他们收拾黑人,确是完全没问题的。

    只见到,在人群集结完毕,所有蒙古人,都骑上了一匹蒙古马,然后带了一些干粮,弓箭,马刀,马枪后,多铎一摆手,便下令道。

    “出发。”

    浩浩荡荡的五百骑,就这么的向西前进了。

    当天下午,就跟一个黑人部落撞到了一块。

    这个被多铎的率领着的捕奴队袭击的黑人部落,是一个大部落。

    他们的人挺多的,多铎定眼一瞧,就发现了有好上千人,他当即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大鱼,是下令道。

    “格桑,你跟乌达海,分成两队,包抄过去,不要让他们跑了,不要让他们跑了,听明白了吗?”

    在分兵包围的同时。

    多铎又下令,向这个黑人部落,发起了进攻。

    这些黑人哪见过马啊?

    看着那些个骑在马背上冲过来的蒙古人,一个个是疑惑的很,不明白那些个跟斑马长的有些像的牲畜,是怎么被人骑在胯下的。

    不过,对面蒙古人手上的刀枪,弓箭,他们倒是认得,一个个的是迅速的准备迎战。

    当然,说是迎战,其实就是送人头。

    因为这些黑人哪会打仗啊?

    他们连队形都不会摆出来。

    一个个就乌压压的,光溜溜的,或穿着一条裹着裤裆的破烂草裙,拎着没有任何铁器,或青铜器包裹的长矛,再抓着几杆他们手工制作出来的,装有骨质箭头,或是石制箭头标枪,冲了过来。

    “不要让他们靠近,这些黑鬼扔标枪,还是有一套的……”

    看着这些黑人竟然朝自己这边杀过来了。

    多铎赶紧嚷嚷着,提醒了一声,原来,在上一回到非洲捕奴的时候,他手底下也是有一定伤亡的,这些黑人扔的标枪还是很准的。

    而这些标枪,一但扎到了人身上,那不死也得残废。

    听到了多铎的提醒,一时间,格桑在内的蒙古人,顿时赶紧抽出来了弯弓。

    然后隔着远远的,就朝这些黑奴抛射起来了羽箭,蒙古弓可比标枪射程远的多了。

    黑奴们身上又没甲,挨了箭矢后,这些乌合之众顿时溃逃了下去,这下,就轮到蒙古人发威了。

    只见到他们迅速的,就放下弓箭,抽出马刀,准备屠杀。

    可却又被多铎给挡了下来。

    “不要滥杀,不要滥杀,用套马索,抓黑奴,抓黑奴……”

    好嘛。

    黑奴可是财富啊。

    可不能乱杀,把他们击败后,就开始抓黑奴了。

    绵延着的草地上。

    蒙古人抓起来黑奴,确实是要比上一回,魏清带队过来的捕奴队,容易的多。

    一个部落的蒙古人,直接就被他们团灭了。

    上一回多铎带路来抓,这些黑人打不过还能路,这些在非洲草原上,追逐猎物的黑奴,还是挺特么能跑的,多铎他们真不定能追上。

    可这一回,抓黑奴的却是骑着蒙古马的蒙古人啊。

    黑奴的两条腿再快,也跑不过马儿的四条腿,尤其是,蒙古马还是吃苦耐劳,耐力惊人的马——格桑他们是典型的轻骑兵,没有盔甲,没有乱七八糟的零碎,装备也只有弓箭,马刀,一条细长的轻便的马枪,蒙古马载着他们,是很轻松的。

    而这些从蒙古草原上被多铎弄过来的蒙古人,逮起黑奴也很有一套,他们远远的,扔着套马索,一扔一个准,每扔一下,就会有一个逃路跑上的黑奴,被他们栓起来。

    不多时的功夫,这个黑人大部落,就被团灭了。

    老的当场就被杀了,年轻力壮的,还有小黑奴,则直接被用绳索串起来,串成长长的一串,然后押着往兴隆堡那边去。

    而这次实战,也证明了蒙古人捕奴的优越性。

    与此同时。

    非洲大地上的黑人们,却是惨了——蒙古人抓黑奴,那几乎是绝户的抓法。

    一个部落,几乎就没有可能逃走的。

    照他们这个抓法,说不定,未来的非洲,黑人能被抓成珍惜保护动物。

    呃,可能性很大啊。

    因为大明朝的南洋殖民地,是需要大量的劳工的,需要大量黑人的人命往里面填,联合捕奴公司这种运营模式,又比历史上,欧洲各国罪恶的奴隶贸易,要残酷的多了——欧洲殖民者逮黑奴,哪有蒙古人逮起来效率高啊?

    他们实际上也不是逮黑奴,而是挑拨当地酋长打仗,然后购买战俘。

    可朱慈炯的捕奴公司,却是直接让蒙古人过来,骑着马儿,将一个又一个部落的黑人,给直接逮到南洋去当奴隶。

    在这样的情况下。

    未来黑人还能不能存续下来,想不被抓完,可还真有点难啊……

    ……

    当联合捕奴公司在非洲的捕奴事业,发展迅速的时候,位于南洋,他们却又出现了一个竞争对手。

    “老王,你这是买的什么奴才啊?”

    苏门府,一处刚刚开垦出来的肥沃土地上,王家豪正赶着两个白奴,走到了村子里面。

    而跟他一块,逃出那个黑种植园的山东大傻,则一脸的诧异,正在院子里面,拾掇着自己的小菜地,看着王家豪用绳子栓着,往家里牵的这俩奴隶。

    “是啊,老王,旁人家的奴才,都是黑的,你们家的咋还是白的呢?”

    这时候,听着村子里面,山东兄弟大傻的大嗓门,陆续又有几个人走出来,询问道。

    这个村子并不大,只有十几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小院落,这个村子,就是跟王家豪他们一块,逃出生天的那十几个,建立的村庄。

    而十几个有过命交情的村民,相互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不错,与相扶持着,盖起了房子后,还都买了燧发枪,用以自卫。

    同时呢,由于他们的遭遇,大明朝廷为了封口,又给他们弄了点封号费。

    所以,这十几个人的日子,过的还是蛮滋润的。

    不少人,感觉田地的活干不过来,都打算买奴隶。

    大伙这些日子,也一直在考察苏门府的奴隶市场,当下,见王家豪一下子牵回来了俩奴隶,而且,跟往常见的黑奴,不太一样,看起来都挺白的,顿时是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是白奴,从罗刹国弄过来的。”

    王家豪一脸的得意,朝四周道。

    然后,又伸手,往那个头上盖着块布,看起来有些“瘦弱”的白奴的身上摸了一把。

    “一男一女,买了一对。”

    “还买了个女奴?”

    众人顿时眼睛一亮,王家豪露出猥琐的笑容。

    “这罗刹国的女奴,可是漂亮的很,大伙看看……”

    “看看。”

    一时间,众人围了上来,王家豪则扯到了那罗刹女奴头上的盖着的那块破布,露出来的是一张还算清秀,但脸上长着些雀斑的罗刹国少女。

    “不赖,不赖。”

    众人咽了咽口水说道,不由的羡慕的朝王家豪道。

    “老王晚上有福气了啊。”

    唯有山东兄弟,一脸的淳朴,朝王家豪说。

    “兄弟啊,咱们多干几年,攒些银子,拖人回去说个媳妇,不比弄个番婆子强?”

    “娶媳妇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总得顾一顾自个啊……”

    王家豪说,他都想好了,这个男奴可以干活,女奴既可以干活,也可以暖床,何乐而不为哩?

    “对对对,这罗刹国的女奴,瞧着也不错,至少比那黑奴强的多了。”

    众人也点了点头,这时,王家豪则是道。

    “对了,大伙要是想买奴隶,就捡着白奴买,最近白奴价贱。”

    “白奴价贱?”

    众人有些诧异,王家豪则朝他们介绍着情况。

    “听说是,那个克里米亚汗国,冬天的时候在罗刹国抢了把,抢了十几万人回来呢,这没地方卖,价格一下子贱的很……”

    “是吗,那咱们也买几个。”

    众人纷纷说道,南洋地区,移民均到的田地数量,是每人五百亩,这是一个种植园的标准啊。

    光靠移民怎么能种的过来?

    所以,必须得买奴隶,作为农业生产工具,发展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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