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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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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半天之后,赵云才弄明白袁术到底干了什么。

    他居然把陈县屠城了。

    甚至可以说是把整个陈国都给屠了。

    将青壮有一个算一个的都给抓走,抢走百姓家中钱粮,甚至还会放火焚烧百姓的房屋,因为整个陈国本来也是他从刘宠手里刚抢过来的,反正也还没来得及进行有效统治,他手下的兵卒也没有陈国人,索性就让这些兵卒撒了欢了,不止是普通百姓不放过,就连豪强士族富户之流也无一例外都给屠了。

    人这种生物,其实本质上还是动物,野蛮,残忍起来甚至是连寻常动物都不如的。

    这些兵卒也知道袁术是不太行了的,就是再单纯,也知道他们即将面对的是秦宜禄的主力,而且秦宜禄为了打他们连关中的兵马都调出来了,俨然是这一次发了大狠,要毕其功于一役了。

    谁还不虚啊。

    自然,也就有了一种末日狂欢的感觉,反正老子接下来就凶多吉少了,这最后临了临了,那还不让老子在临死之前痛快痛快么?

    再加上袁术明白无误的告诉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坚壁清野,只要做得好,他们就可以通过这个办法来打败秦宜禄的汉军,这自然又给了他们的兽行一个合理性,可以让他们给自己的兽性找一个心理过得去的理由。

    那做起来自然也就百无禁忌了。

    事实上这也是袁术提振士气的方法,若不如此的话将士们面对高压眼看着就已经绷不住了,到时候士气崩颓,那不用打就都完犊子了。

    而且即使是赵云也不得不承认,袁术的这一招是真特么的绝啊!

    他肯定是没有时间将整个陈国彻底都屠干净的,但如果只是临近官道、城镇的乡野之民,肯定不可能逃过他的毒手。

    这些百姓被烧了房子抢了粮食又抓走了壮劳力,剩下的这些老弱病残能怎么呢?自然只能云集于一个个已经被他搬空了的县城附近,绝望的等待朝廷的兵马。

    然后秦宜禄的大军收复失地,这些老弱妇孺要不要管?

    袁术可以不管陈国子民,彻底放弃陈国,秦宜禄新取陈国,不管从哪个角度去考虑,这还能不是大汉百姓了么?

    缺衣少食,不管的话不出三天这些人就全都得饿死,他要一个空的陈国么?

    可是要管的话,秦宜禄本来就是大军远征,携带军粮有限,本来可能还有点以战养战,沿途补给的想法,现在,补给肯定是没了,袁术把能带走的都给带走了,带不走的统统都烧掉了。

    本来不多的军粮,如果发一些给这些百姓,则朝廷的军队就必须,也只能源源不断的从司隶和颍川两地往这边运,如果水运畅通或许还好,但若是水运不畅,这其中的消耗恐怕会是个天文数字,效率也会低得可怜。

    汉军哪还有余力去打他了呢?

    当然,如果秦宜禄心狠一些,不去管这些老弱妇孺,而是不管不顾继续火速进军去打袁术,那袁术这个做法虽说依然还是能起到一些阻碍作用,但这一次他肯定是免不了一死的。

    所谓慈不掌兵,正常来说,战争本来就是残酷的事儿,不管了也就不管了,反正这也是袁术造的孽,事实上除了秦宜禄意外历朝历代哪一朝的军队也没有余力在打仗的时候还顾忌非占领区的民生问题。

    先弄死袁术,再安抚百姓,这叫长痛不如短痛。

    可问题是秦宜禄跟别人不一样啊,他是有碾压优势的,而且他毕竟是代汉行政,陈国又毕竟是大汉疆土,他本人的性格也注定他绝不会对这些嗷嗷待哺之饥民不管不顾。

    而此时看到这些城外汹涌而来的饥民的惨状,莫说秦宜禄了,就连赵云一时间也是怒发冲冠,他虽是小有家资的富户出身,但到底是出身于黑山贼的,是有阶级共情的,一时间,巨大的愤怒让他眼泪珠子都迸出来了。

    “袁术的大军,是什么时候离开陈县的?”

    “两,两天前。”

    赵云见状,先是翻身下马,朝着这些饥民一拜,道:“朝廷无能,致使你们受苦了,吾乃前锋之将,实无力相顾尔等,自当立刻派人去颍川传讯于大将军。”

    说罢,赵云对着这些饥民叩头一拜,道:“但云在此发誓,必取袁术狗命,灭其满门,为尔等报仇。”

    “来人!”

    “将军。”

    “你,速速将此中情状禀报大将军,然后告诉他,陈国数十万百姓危在旦夕,生灵涂炭,云实不忍,时间急迫,云就不亲自去复命了,趁现在还有机会,云欲先行一步,直取袁军中军!”

    说罢,赵云大喝一声道:“玄牝义从,听令,换马,着甲,随吾取袁术狗贼之命!”

    “喏!”

    随行义从人人领命,对于赵云他想要孤军深入的想法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一下,相反,几乎每个人都是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纷纷利落的翻身下马,穿戴铠甲。

    而事实上赵云是根本没有资格擅自指挥玄牝义从,更改秦宜禄的命令的。

    玄牝义从是一人三马,一马乘人,一马乘甲胄武器,一马乘粮,现在换甲,俨然已经是随时准备厮杀了。

    不过,玄牝义从的甲,却是也不沉,这支代表了大汉帝国最高战力,最强私兵的强军,却反而不是什么重骑兵,而是轻骑兵,所穿戴的铠甲,乃是近年来才发明出来的纸甲。

    以数十层硬纸,经特殊处理之后层层叠叠扎起来穿戴在身上,外层覆以坚韧牛皮内里贴身穿着丝绸,纵是利刃亦不能透,甚至还能防钝器。

    当然,防御性跟铁罐头还是不能比的,而且铁罐头只要保养得当,使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有问题,一辈子一个甲就够了,但纸甲却不同,做工不但繁琐,而且这玩意属于耗材,一套纸甲至多穿个两三年就要换,如果淋雨的话还要大大损伤寿命,养护成本也更高,这年头随着汉朝炼铁技术的一再突破,反而是这些纸甲在成本上比铁罐头的重甲骑兵还要更高出了一大截,整个大汉就只有玄牝义从装备着纸甲。

    当然,这玩意确实也是够轻便,人甲和马甲加一块也只有百十来斤,所以人先着甲,然后领着个着甲的空马,对马力和人力都不会太浪费,这也是是赵云敢让将士们现在就披甲的原因。

    而后,这些着甲的玄牝义从,奔着袁术逃窜的方向,不管不顾,根本也不搞什么侦查骚扰了,直接就冲了出去。

    而另一边,秦宜禄在接到赵云的传令之后也懵了一逼。

    他是万万也想不到,袁术居然如此的丧心病狂。

    一整个陈国,数十万的百姓啊。

    即便是异族胡虏也从未听说过有如此狠毒,歹毒,恶毒之事啊!

    “此人……还算是个人么?率兽食人,也不过如此了吧?传令给关羽,让他速速将汝南给我拿下,袁氏满门,一个不留,夷灭三俗不够,当诛九族,凡是袁家五族以内亲眷,不管是嫁人的还是分家的,但凡沾上丁点关系,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尽屠之!”

    “再传令给贾诩,凡我大汉境内所有袁姓之人,不管跟汝南袁氏有没有关系,一月之内务必改其姓名,一月之后如还有胆敢以袁姓自居者,尽诛之!”

    “喏。”

    “本想着,堂堂正正与此人决战沙场,敬他是一条好汉,也给他留一个体面,现在看来,我还真是想多了。”

    想了想,秦宜禄吩咐道:“既然子龙已经带领玄牝义从杀上去了,我看,此战索性就乱战吧,全军所有的轻骑兵,以百人为队,立刻去寻觅子龙和袁术主力作为支援,没有具体战术,尔等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不需要俘虏,割贼左耳以为证,凭耳伦功,每队派带一个兵马都监,管着点不要杀良冒功也就是了。”

    众将士闻言大惊,他们这还头一次听说仗有这么打的,这不就是干脆连组织性都不要了,纯纯的浪战么?

    不过仔细想想,派出去的既然都是轻骑兵,又是化整为零,好像确实,就算是想输也难啊,如今的汉军,尤其是骑兵在装备上早就不能与过去同日而语了,就算打不过,跑总是跑得了的。

    这种化整为零的战法,真正闹心的反而是军纪问题,这个时代是不存在一定不拿百姓一针一线的军队的,不过再一想,这陈国都已经被袁术洗得干干净净了,这还担心个锤子。

    也就是有点杀良冒功的风险,但既然跟着都监,这大汉的军队和监军,应该也不至于,没胆子干这个事儿,也没有必要啊。

    大将军现在明显是已经在气头上了,这个时候,实在也是没人有胆子去谏言之类的,虽说是有些胡闹,众将士却是也都不敢多言,纷纷领命去了。

    真是急眼了啊。

    “其余步卒,随我立即开拔,救助陈国百姓,收其入营,分拨军粮,同时命贾诩想办法运送军粮,官吏安置难民,至少,让尽可能多的人活下来吧。”

    说着,秦宜禄实在是气不过,一拳狠狠地砸在桌子上:“袁术!若能生擒此人,必将他千刀万剐!”

    …………

    另一边,赵云一路急行,昼夜不歇,到底是骑兵,袁术既然只早走了两天,他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找到了其主力,当即,二话不说便带头冲锋了起来。

    袁术人全军见状齐齐的一懵。

    “这怎么这么快?这怎么可能?侦骑也没发现敌军啊?”

    “明公,应该是一支孤军,是长途跋涉而来的轻骑。”

    “孤军。”

    “这……明,明公,黑甲黑马,看,看起来好像,是玄牝义从啊。”

    “秦宜禄?秦宜禄来了?”

    人的名树的影,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是慌的,关键是赵云来的实在突然,轻骑突进,他们的速度比袁术的侦骑都快,袁术屁都查不着,他的全营又在行军,以至于根本一点准备都没有,完全来不及组成军阵。

    不过袁术到底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大声呼喊道:“不要慌,这是轻骑突进,拦住他们,此正是咱们在此覆灭玄牝义从的大好机会,别慌。”

    众人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因为赵云的这一支兵马人数上确实是不多,而且看起来好像还都挺怪异的,一个个的连面甲都没有。

    “我来挡住!”

    一声大喝,袁术麾下大将雷薄突然率领大盾和长枪兵上前结阵,挡在了赵云的正面,意图延缓赵云冲锋,或是逼他迂回拐弯。

    却见赵云和玄牝义从根本连躲都不躲的比直冲来,而他们的手中,更是连根马朔长矛都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打算纯靠马力相撞把他们给撞开么?

    然后就见赵云和前排的玄牝义从纷纷掏出了一个形状很奇怪的东西。

    “砰砰,砰砰砰,砰”

    一阵阵暴烈的枪响传来,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懵逼之下,雷薄身前的大盾竟被打得四分五裂,盾后之人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居然就被打死了!

    “这是……这是什么武器?”

    雷薄一脸惊异的站起身来,整个大脑一片空白,眼睁睁地看着赵云用那个奇怪的东西对准了他,然后,砰得一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而袁术的军中上下,一时间居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傻了一样,完全不能理解这玄牝义从的战斗方式,更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如今的玄牝义从,分明已经进化成了手枪骑兵!

    当然,不可能是真正的手枪,秦宜禄还没那么大的本事,其实也就是手炮,类似于明末关宁铁骑的三眼火铳,秦宜禄仿照左轮的理念设成了六管,可以连发六枪,但射程其实也就那样,还不如手弩呢,不过威力倒是不错,击破这个时代主流的木遁肯定是没啥问题,就算是盆领铁铠,近距离挨一枪十之八九也得没半条命。

    本质上,其实算不得真的多厉害的东西,然而任何武器第一次在战场出现,总是要收割一波生命的,其威力,自然也就十倍,百倍的发挥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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