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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何处逐云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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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有很多道理, ”

    一个过路的青年郎君驻足看了许久热闹,忽然凑过来插口。

    他打扮的干净利落,一身浅金翻领的窄袖短袍, 袖口滚了几道赤金边,头上束着金色抹额。

    可是整个模样看起来却十分怪异。

    因为他特别的壮硕, 肩膀、胳膊、后背的衣裳都被肌肉撑得鼓囊囊的, 而且肤色实在是太黑了,黑的油光发亮,一双眼睛却幽幽深蓝,把锋利的牙齿衬托的格外突兀。

    相形之下,他贴着头皮微卷的黑色短发,长而窄的头型,格外高挺的鼻梁, 和耳垂上古怪沉重的金饰,都没有那么显眼了。

    金吾卫也喜欢用抹额,不过是赤红色的,显得活跃、痛快,这个青年用金色, 仿佛特意要与金吾卫区分开来。

    “可是谁说了算, 并不看道理。”

    星河气哼哼回嘴,

    “不看道理看什么?”

    他温柔的笑,炫耀似地卷起衣袖, 露出肌肉遒劲的小臂。

    “看谁的拳头硬。”

    星河被他这番自说自话的卖弄惹得不高兴,把头一昂。

    “哼!说来说去, 不就是弱肉强食那一套?!我还以为唐人与我们回纥人不同,讲究礼法规矩就是讲道理,原来也差不多!”

    “……小娘子是回纥人?啊, 在下阿布思,来自九姓铁勒同罗部。”

    他有些意外,随即敛容肃穆,右手握拳,在左边胸膛咚咚锤了三下,这是草原上铁勒人相见的礼仪。

    星河怔了怔,退后半步,也做出同样的动作。

    杜若看得很稀罕。

    婉华不以为然,淡淡道,“同罗部归附大唐不足三个月,阁下就已经把长安官场的把戏看得明明白白,当真是厉害。”

    阿布思眼望着星河,嘴里回答婉华。

    “就是我们这种新归附来的人,毫无根基,夹在派系之间,才看得最明白。”

    星河生得美,又生就一副粗野随性的脾气,任谁都瞧的出并非高门贵女,常在街上被登徒子搭讪,心情好打一架,心情不好懒得搭理,并不把他火辣辣的目光当回事,扭头不吭声。

    阿布思淡淡一笑,幽蓝深邃的眼睛华光璀璨,在婉华和杜若脸上看了一转,冲着杜若躬身。

    “这位娘子必是亲贵内眷……”

    他清清嗓子正色道,“某归附时得了圣人亲赐的汉名,叫做李献忠。”

    “……啊?!”

    杜若大惊失色。

    “原来是奉信王!哎呀,王爷降唐前贵为突厥叶护,地位仅次于可汗,执掌的就是我朝最精锐的同罗骑兵!”

    她对阿布思大为推崇,拉着婉华退后两步蹲身行礼。

    “妾是太子府良娣杜氏,听闻同罗部驻扎朔方呀,王爷为何在长安呢?”

    星河吃了一惊,虽然不肯行礼,到底把脸上不屑的神情收了收。

    如此这般阿布思已经满意,松快地背着手,直白道。

    “圣人想打仗,自然要把家底盘点盘点。王将军能打下石堡城最好,倘若打不下来,西北朔方的兵,东北范阳的兵,恐怕都得去赤岭过一过水。”

    他在游人如织、风景秀丽之处大谈朝廷用兵之道,三个女眷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互相看看,最后还是杜若出言应酬。

    “王爷目光纵览天下,妾等小女子只能仰望。”

    阿布思淡淡一笑。

    “良娣太过谦了,就听良娣方才料理棉衣的几句话,倘若出来做官,旁的官某不懂,但给咱们同罗部管管粮草,哭穷卖惨,问朝廷要银钱,那是绰绰有余。”

    他扭头又瞧星河。

    “至于这位小娘子,耿直豪爽,又公道正直,不适合在后方打点军需,可是随军做个伙食营的营长,埋锅做饭,照看伤员,也足够了。”

    阿布思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杜若要是还看不出他对星河别有用心,就白受宫中嬷嬷多年教导了。

    她忍不住抿嘴轻笑,因怕星河瞧出来,还特地侧了侧脸。

    星河眉头一抽,狠狠瞪了他一眼,才要出口反驳就被他打断。

    “男人在外头提着脑袋杀人放火,为的就是家里有个小娘子心疼,担心棉衣不暖和,或是被奸人坑害了去。敢问这位小娘子……”

    星河撸起袖子提高拳头,惹得阿布思弯起眉毛一笑。

    真奇怪,他那黑到几乎看不清鼻子耳朵的面孔忽然间生动起来,好像墨汁里溅进一滴雨水,亮出真挚恳切的心意。

    他摊开手掌递到星河面前,邀请她。

    “想不想随某去看终南山的梨花?虽已四月,山中寒冷,梨花刚刚开满头,正是飘飞的时候。”

    “我为什么要跟你去看花?”

    星河扬起声调,吃惊的反问。

    阿布思笑得很适意,志在必得的冲杜若眨眼。

    “小娘子不是担心良娣的棉衣运不到石堡城将士手上么?这桩事某可以打包票,交给某办,少了一件,就把那伸手偷盗的坏蛋扒皮点天灯。”

    星河打了个寒颤。

    她知道点天灯是什么意思。

    就是把人活活烧死,可是又扒皮又点天灯,那要怎么扒了皮让人还活着,或是边扒边烧?

    她抬眼再看阿布思,目光就不太一样了。

    像是从这句话里领会到,眼前人断断不是只靠高贵血脉自封的尊贵,也不只是方才举重若轻的几句话里包含的强横和圆滑,还有股狠劲儿。

    ——那是手握重兵劲旅之人才有的底气。

    所以他不用追问世间的道理,他就是他自己的道理。

    婉华推她。

    “诶,别愣着不吭声,想去就去,晚上记得回来。”

    阿布思笑不可抑。

    这家人可真是太妙了,竟嘱咐女眷随男子出门,记得晚上回来,可见倘若不嘱咐,她玩的高兴了能忘记回家?!

    杜若也觉得不伦不类,忙替婉华描补。

    “这个,妾的妹子从小顽劣,做事嘛,有头没尾,随性而至,闯过不少祸。王爷千万多担待,万一把她惹急了,狗急跳墙,她什么都干得出来。”

    ——竟把她比喻做狗。

    星河愕然望向杜若,再望笑开了花的阿布思,愤愤把袖子一甩。

    “呸!谁要陪你看花!”说完扭头就走。

    阿布思万没想到她这般不受教,瞧她步子飞快,谁也不等,三两个转弯就走没了人影,无奈只得转身向杜若继续。

    “良娣,某,某虽长成蛮夷模样,并非不懂唐人礼法,某家里没有娘子,妾侍虽有几个,并无孩儿。咱们草原上的规矩,婚姻大事本人做主,可是她倘若上有高堂,要送聘礼,下帖子,林林总总,某都能照做。良娣你看?”

    杜若揉了揉眉心,与婉华对看一眼,很是为难。

    “王爷位高权重,择妻之事还当慎重。至于星河,她这个脾气,您说这些都没用。要不您还是,自家再努努力?”

    阿布思眼前一亮。

    “啊,星河,真是个好名字。”

    ——————

    杜若与婉华挥手告别,从曲江回太子府,一路向北需大半个时辰,铃兰铺排好被褥香囊,才睡了一会子,忽懵懵懂懂听杜若说要转进安邑坊裴家瞧瞧。

    她没反应过来,杜若已拉开车帘吩咐秦大,于是车子转了头。

    铃兰心道,小半年了,隔三五天去一遭,去了又不进门,就在外头瞧裴家下人进出,或是喊与太子府做蜀锦生意的郎君来,问些倒三不着两的细账。这般情状,哪像怀想姐妹,倒像挚爱。

    铃兰也懒得劝了,由着她扒车窗呆看一阵,才要回家,帘子一晃,忽见门前大柳树后站着两个人,妇人依依不舍朝裴府里看,那郎君手撑在树干上,瞧打扮不得志,一身灰扑扑的袍衫,脑袋深深佝着,似在唉声叹气。

    “那是谁?”杜若问。

    铃兰爬起来辨认,“诶?奴婢瞧着,像是杨家……三娘子。”

    “子衿?”

    杜若轻轻惊叫一声,叫停车子,亲自走过去。

    那妇人反手在脸上抹了一通,靠近郎君背过身,不想叫人看见她哭,那郎君抬头见杜若精致讲究的打扮,不自觉退了半步,拱手作揖。

    “这位娘子,有何事?”

    抹泪的妇人重重吸了几口气,平静些,转回身一看。

    “哎呀……”

    “真的是你?”

    眼前人荆钗布裙,通身上下别说金的玉的,连一件丝绒绣线的颜色首饰都无,面上清水白拌,绝无修饰,比韦氏还素淡。

    杜若大为惊讶,顾不得探问子衿近况,先往那郎君脸上瞟。

    子衿瞧见了,将他一扯,颇为骄傲的介绍。

    “外子杜甫,见过杜良娣。”

    ——原来这就是杜甫!

    杜若上下打量。

    瘦瘦高高的个子,面相斯文白皙,一看就是闷头读书的老实人。两人有同宗之谊,虽然互相不认得,杜若还是立刻把他引为亲眷,关切忧心的询问。

    “郎君为何不进去?”

    杜甫不说话,半是自矜半是被杜若的艳色震慑,回避着眼神只摇头。

    子衿反而坦然。

    “裴府来往的人客非富即贵,正堂装饰奢华无聊,我们上门坐过几次,与妹夫全无可谈之语,徒令子佩尴尬。”

    杜若心道,裴五处世何等精明圆滑,竟有人嫌他待客不周。

    她忽然想起子佩出殡当日,自己无暇他顾,竟没留意子衿是否到场。

    “出殡那日你没来吗?”

    “没来,伤心哀悼不在丧仪上。昔日魏文帝送别挚友,在他墓前学驴叫送行,那才是至情至性,强过妹夫做那些表面文章。”

    子衿颇为不齿,“劳民伤财,除了炫耀他家财可通神,还有何用?”

    杜若傻眼,不知这话怎么往下接。

    杜甫瞧出来,忙打圆场。

    “良娣不用担心,子衿与子佩姊妹情深,从来不曾龃龉的。只是我们家没有官职在身,场面上应酬吃力。”

    “啊……郎君何必自谦?妾记得子佩说起过,郎君文采斐然,诗赋俱佳,名句流传两京。想来明年春闱,进士科第一场试诗赋,郎君必能拔得头筹。或是将平日诗文加以编辑,制成卷轴,向诸位文坛宗主行卷,求得推荐,亦是一条终南捷径。”

    “有什么用?”

    杜甫颓然摆手,“行卷之事某已再三尝试,却如泥牛入海了无音讯。”

    “这……”杜若跟着犯了难。

    以前杜有邻说起过,久试不第的士子最难打交道,因人已失了朝气,说话做事都暮霭沉沉,叫人不愿亲近。

    她难免把质疑又怜悯的目光投在杜甫身上。

    杜甫立刻觉得了,往后再退一步,挺起胸膛道,“良娣,某家在城外,如今已过了午时,再不出城,恐天黑之前难到家了。”

    他说完拉着子衿就走,两肩一耸一耸的,分明急于逃离。

    “……倒是个硬脾气。”

    杜若呆呆看他远去的身影,从未遇见过这等样人。

    铃兰却道,“良娣,这儿是安邑坊。瞧他们往南走,要是从东面的延兴门出城,两个时辰还能出的去,要是走启夏门,恐怕真得走到天黑呢。”

    杜若醒过味来,哎呀了一声,大大跺脚。

    “我真糊涂了!该替他们叫辆车子。”

    铃兰体恤地拍她胳膊。

    “良娣久在富贵窝儿里,早忘了世上还有人家没有马车。不过看那杜郎君的气性,大概不会轻易受人好意。”

    杜若皱眉。

    “我一时想不到,你也不替我提着些,人家只怕以为我拿乔。难怪之前几回子佩过生日,或是我们玩耍,我叫她拉子衿来,她都吞吐搪塞。难为子衿,为嫁他折堕至此。”

    杜若踮起脚想再望望两人携手的背影,然人潮滚滚,早不见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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