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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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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有酒蹲得有些累了, 就换了条腿做重心。

    “不干什么,只是问一问。虽然你带走狗之后的事情就和我们没关系了,但是做事还是要有始有终, 人才觉得顺畅。”朝有酒不紧不慢地回答道,“费用我们会给你一份账单, 学校和医院有合作,不会很贵。别的就不用了。”

    孙江习惯性地客套:“不行不行,哪能这么……”

    朝有酒略略提高了一点声调, 尽管语气依然是平静的,话语却带着奇异的威慑力:“孙哥。”

    孙江抚摸着皮皮的手停在原地,不说话了。

    “我们不要你请。”照清和站得最近,离墙壁和狗都远远的,“又不是为了人请客吃饭才把狗捡回来看病养着, 你这么一请,反而污染了我们做好事的纯洁性!”

    “还纯洁性呢。”杜若小声吐槽,“我们这整个寝, 就香玉最没有这个‘做好事的纯洁性’。”

    “好了,别说了。”张灵均无奈地推了推他, “不管他之前说得好不好听,做得挑不出问题就够了。该做的,不该做的, 香玉都做了, 人还是因为香玉宣传才找过来的呢, 让他说几句也没什么。”

    杜若不痛快地哼哼几声,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在等孙江的回答,孙江也感觉到了。他没有回头去看背后那几个……他很难接受的打扮,犹豫了一阵, 说:“皮皮带回去之后,我们先暂时把女儿隔开。”

    赵青云问:“然后?”

    “然后,然后——唉,我和老婆商量了一下,我们楼有家住户要卖房,就在楼下的楼下……我们打算买下来。”

    孙江长长地叹气:“我们以后肯定是要给孩子买个房子的,首付攒得差不多了。现在只能说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干脆借点钱,房子先买了,不装修,皮皮就放在那儿,等女儿大了,需要房子了,皮皮恐怕早就……走了。”

    这方法不能说不好,只是付出似乎是太大了点。

    杜若都有点无法接受:“那你们还要背贷款?这个,不太值吧?我是不知道你们那房价多少啦,但是你都这个年纪了还要背贷款,是不是、是不是没必要?”

    “你们现在住的房子还有贷款吗?”张灵均问。

    “买得早,当初房价便宜,爸妈他们也出了些钱,是全款买的。”孙江说,“贷款倒是没什么,早买晚买都要买,房价稳在这也好多年。就是原本是打算给孩子买个新房,看来是不成了。”

    这个话题就超过还在读书的学生的对答范畴了。

    他们这五个人没有一个算穷的。

    除了赵青云是明确的土豪外,张灵均和杜若都是手里零花钱没多少,可吃穿都体面漂亮。

    照清和老穿便宜的爆款,好看但经不起洗,他总是穿个几回就扔了,不知道他家庭条件具体怎么样,但肯定不穷。

    说起来,寝室里最难辨认的,居然是朝有酒。

    他的家庭状况比较成迷,其他人或多或少也能觉察出他不会是一般家庭——朝有酒给出去的行程表小范围流传开来,这家伙每周都至少会去一次戏剧院,听音乐会、看戏剧表演,就算他每次都买最便宜的座,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不过钱倒是其次,最让人奇怪的反而是,朝有酒好像也不完全是冲着欣赏表演去的。

    他去看表演更像是一种习惯。

    不管最近一段时间有什么表演,不管是地方戏剧,还是音乐剧、歌剧,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剧本,他总是要去一次。

    哪怕没什么特别精彩的,反正他总是要去。

    这种表现更像是家学渊源,是从长辈继承过来的惯例,已经彻底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无法分割。

    这就很让人好奇了。

    不过,总体上说,他们都不能精确地感受到“买房子”这件事有多重要,又有多麻烦,对一个家庭有多大影响,只是隐约有个模糊的概念。

    “那也挺好。”赵青云轻松地说,“你怎么带他走?托运吗?”

    “不,我找认识的人开车送皮皮回家。”孙江说。

    孙江还有些愁眉不展,这让杜若在觉得愉快的同时,也感到了一点遗憾:结果大体上算是好的,可怎么和想象中的happy ending完全不一样呢?

    他左右张望了一圈,竟然找不到和他一样遗憾的,大家脸上的表情都很平静,连赵青云的神色中都少了些嘲意。

    朝有酒和张灵均没怎么当回事。

    朝有酒是遇到了太多事,知道现实比最离谱的小说还要夸张,张灵均是没把这放在心上过,从头到尾都只是跟随其他人的步调走而已。

    孙江去前台结清了账,把皮皮牵了出来。

    他一一向五人道谢,朝有酒简略地点了点头,杜若摆着手表示自己没帮上什么忙,照清和欣然笑纳了所有好话,张灵均胡乱地一边推辞一边点头。

    轮到赵青云的时候,他用眼神逼退了孙江的话。

    “我什么也没做。”他不冷不热,又十分公允地说,“用不着谢我。”

    孙江笑了一下,显出毫不在意这态度的样子,说:“帮了忙的,帮了忙的,该谢的还是要谢。”

    他极力邀请几人吃饭,朝有酒的态度比较中立,但其他人都不太受得了孙江为人处世给人的感受,那股子仿佛售货员一路紧跟着进行推销的黏腻感,实在是烦人得厉害。

    好在孙江是个见好就收的人,既然大家都不肯去,他也只能遗憾地作罢。

    朝有酒只提了一个要求:“你住在我们学校附近的宾馆对吧?我们送你回去。”

    “我住的地方不让宠物进。”孙江找理由拒绝,“我只是想带皮皮在这附近遛一圈,然后把他送到附近的宠物店代养一晚。”

    大学城虽然不算繁华,可各种配套的店面是很齐全的。

    快餐食品店附近一定开着奶茶饮料店,宠物医院附近也有宠物服务店。

    “那我们和你一起。”朝有酒说。

    这就没法再拒绝下去了,孙江只好努力无视身后那几个穿着女装的男生,一心一意地遛皮皮。

    可惜,你越是想忽视什么,就越是容易被想要忽视的东西引起注意。孙江刻意不去左右张望,可眼角的余光还是忍不住追随着那几个人,在心里琢磨着这群人到底是在搞什么……好好的大男人,穿着这一身出门,脑子里到底是在想什么?

    这个城市的一切对孙江来说都很遥远。

    这些学生的生活对他来说也很遥远,像是他老婆爱看的综艺和电视剧一样。

    女人穿得稀奇古怪,大谈一些不该有女人插手的工作,说些自由平等的怪话,也不想想她们能挣多少钱。

    男人涂脂抹粉,在节目里装疯卖傻,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要说什么少年感,嘟嘴眨眼,看着一点担当也没有。

    孙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一路甚至都没引起任何注意——放在他家那边,只有疯子和卖艺的,才会穿着这种东西到处丢人现眼。

    可是这几个年轻人一点也不觉得他们丢人现眼。

    那个叫杜若的,倒还有点羞耻心的样子,可又总是藏在别人身后,说几句话就要低头脸红。

    现如今,连大姑娘里头,像他这副作态的都没几个了。

    至于其他人,走得自自然然,凑在一起说笑,聊着孙江陌生的话题,就好像这只是他们生活中最正常的那部分似的。

    但他们给孙江的感觉,个个都像是爆开那一瞬间的烟花。

    “你们关系不错啊。”孙江和朝有酒搭话。

    “还行。”朝有酒说,“我们才认识两周多,算是很不错吧。”

    这个回复让孙江大吃一惊:“两周?你们……刚认识就一起穿成这样?这个、这个事情很常见?”

    这问题多少把朝有酒给难住了。

    他思考了一下他这段时间的一些了解,最后还是确凿无疑地说:“很常见。”

    “哦,哦。”孙江说,很勉强地相信了的样子。

    他们绕着街慢慢地踱步,孙江的眼神漫无目的地四下扫动了一阵,像是被雨水从墙面冲掉的蜗牛探出触须,搜集陌生环境的信息。

    奇特的心虚感令孙江魂不守舍。

    “他们搞这个是为什么啊?”他问。

    朝有酒说:“我不清楚。”

    “不是,那一个人做这种出格的事情,总要有个理由吧?”孙江说,“又不像上学读书找工作,这种事大家都在干,多的是人不想干但还在干。”

    朝有酒心说你问题还挺多。

    “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朝有酒说,“但我想他们有这个自由。”

    孙江揉了把脸,挫败地摇摇头:“我是搞不懂你们年轻人……”

    “你很快就会和比我们更年轻的年轻人接触了。”

    “唉,说得也是。”孙江想起他年幼的女儿,不知道她长大之后会变成什么样。

    他也不求她有多少本事,只希望她平安健康,别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只是,此时此刻,他忽然迷茫起来,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出格。

    他知道自己在缓慢地变老,可又没有老到身体大不如从前。周围的朋友大多是同龄人,而老这种东西,总是要靠对比,才能体味。

    他现在就觉得自己老了。

    老得没必要再教什么东西,说什么道理。

    他牵着狗在前面慢慢走,朝有酒和他肩并着肩,杜若走在照清和、张灵均中间,眉飞色舞地讲着八卦,落在孙江和朝有酒的身后。

    赵青云坠在队伍的末尾,双手插在风衣兜里,懒洋洋地看着走在前面的人。

    他抬了抬头,感到天空出奇得明亮,仿佛一片雪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卷完。

    我太累了_(:3」∠)_剩下的还在磨,等我过去这个崩溃的阶段就补上_(:3」∠)_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星辰 3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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