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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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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本朝人来说, 鱼生虽然稀罕,却也没稀罕到没见过的地步,顺德鱼生的美味, 早传遍了大江南北,汴京之中, 亦有酒楼贩卖鱼生。

    然而鱼生与三文鱼刺身,又不是一个东西。顺德鱼生用的乃是河鲜, 选好鱼后, 还要在干净的泉水之中养上好几日, 而后将鱼放血,直至血流干, 再将鱼肉冲洗的雪白透净,片成能透光的鱼片, 方可与各色配菜一同实用。

    因其配菜多样,一条鱼,能有十来种五颜六色的香料、配菜来配, 故也有叫七彩鱼生的。只是到底会有寄生虫的风险,可以吃, 但不能多吃。

    三文鱼刺身又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风味,三文鱼的品类颇多,三文鳟、金鳟、银鲑、太平洋鲑等,在餐桌上, 统统都叫三文鱼。三文鱼乃是海鱼, 身上的寄生虫无法在人体中长存,说起来倒是比生吃淡水鱼要安全一些些。

    众人便见餐桌正中, 有一大的深碟正摆着, 那深碟里头满满当当填着碎冰, 碎冰上头,又整整齐齐的摆着红白相间的厚鱼肉。

    贺九黎不是那科班出生、顶顶专业的厨师,故而摆不出日料店里那种雅致的感觉,不过横竖几个朋友一起分享,也不必在摆盘上花什么心思。

    众人早习惯了贺九黎的餐桌上出现奇奇怪怪的东西,对那刺身倒不是很杵,唯有那芥末……那日见了林仙儿滑稽无比的惨状,还真是有点害怕这绿油油的小酱料。

    贺九黎忍不住笑了,率先沾上芥末吃了一口,芥末的辣味乃是顺着鼻腔直冲头顶的,头一回吃的人,鲜少能有吃惯的,然而这刺身还当真是配芥末最棒,作为一个严格的吃货,此物是决不能省!

    贺九黎以身作则,啊呜一口吃了一块刺身,三文鱼肉质紧实,咬起来口感奇佳,只是芥末却有些蘸的多了,辣的贺九黎眼泪汪汪,好悬没掉下来。

    冷血:“…………”

    你这是何苦呢是吧,不过贺九黎一向不是个听劝的人,冷血摸清了她的脾性之后,对这等小事自是不会多管,只从善如流的倒了杯饮料在她跟前。

    不过这芥末的辣味,冲过之后立马便好,还颇有种酣畅淋漓的通透感,她缓过劲来之后,立刻便兴致勃勃的继续吃下一块,并很热情的招呼大家:“快来吃点呀!”

    冷血:“…………”

    行吧。

    众人无法,只得动筷子,林诗音倒是不怕辣,她吃火锅也是最猛的那个,因此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蘸一下酱油芥末,将整块三文鱼放入口中。

    嗯……厚切的三文鱼,当真是好吃。

    只是这吃食的口味便是如此,有人喜欢,就有人不喜欢。花满楼就不太喜欢,阿飞亦是有些吃不惯,至于冷血……他对食物之流本来就没什么大的想法,虽然被贺九黎养的嘴巴刁了一些,不过到底不甚在意这些琐事。

    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贺九黎当然不会因此生气,更不会逼着朋友们多吃一些,见花满楼不太喜欢,便道:“我给你下个面去?”

    花满楼一听此话,嘴角轻轻翘起,却很有分寸的摇了摇头,道:“阿贺这般辛苦,怎么又劳烦阿贺再多忙碌呢,横竖下碗面的事情,我自己来也是一样的。”

    白欣茹道:“还是我来吧,正好有些鳝丝,便下几碗鳝丝面来吃。”

    花满楼便对白欣茹道:“劳烦白姑娘了。”

    白欣茹朝花满楼微微一笑,便往后头去了。

    众人吃完了午食,照例要聊一阵子,说说近日来江湖发生的大事。

    冬至愈发的近了,决战紫禁之巅迫在眉睫,陆小凤脸上的愁容也是愈发的浓重,因着叶二碧暗中通信,他倒是很清楚叶孤城的所在,只是南王那老东西……

    这老东西还真不知道怎么说,明明定的谋反计划儿戏的一批,偏偏做事还挺稳当,找了半天,还找不出个明显的破绽来,叫人实在是郁闷的很。

    事到如今,也顾不得什么了!陆小凤心下一横,又拿出那罐儿油浸菌来,发狠道:“好!既然如此,也休怪我陆小凤不客气了,叶孤城,你可担待着些!”

    贺九黎:“……你倒是也不必说的跟真的要毒死他似得。”

    陆小凤板着脸道:“毒的满眼是鹦鹉法棍,跟毒死了也没什么差别。”

    贺九黎不明就里的道:“什么鹦鹉法棍,你在说什么东西?”

    陆小凤便不再言语了。

    众人便又商议这南王谋反一事到底怎么个解决法,贺九黎不是很感兴趣。她没有那种奇妙的情怀,皇帝谁来做,关她什么事?只是看着南王与南王世子的智商,想必就算夺取了鸟位,也治理不好天下,若是天下大乱……

    嗯,怎么说呢,对于任何人来说,盛世都比乱世要好上许多的,贺九黎自是可以自保,可是她的亲亲男朋友呢?冷血供职于刑部,风里来雨里去的,保不齐还得去打仗,那打起仗来……那可麻烦着呢。

    冷血有自己的人生理想,那便是抓尽天下恶人,这理想当然危险的不得了,若是真打起仗来,危险程度直线上升十个档。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与危险,这鸟位还是稳稳当当的由一个人坐着的好,故而贺九黎对这话题也满热衷的。

    叶二碧乃是叶孤城的长随,整个白云城,他伴着叶孤城的时日最久,然而饶是如此,他也只知道这计划是狸猫换太子,却并不知道南王与叶孤城具体如何行事,所以众人只能靠猜的。

    猜,倒是也并不难猜。

    若是不知道谋反这一桩,陆小凤是横竖猜不着的,然而若知道是谋反,只要反推回去,就知道叶孤城作何要与西门吹雪决斗了。

    无它,唯吸引注意力尔。

    而这计划,妙就妙在,西门吹雪他老人家简直就是神助攻,直接把地点定在了大殿顶上,宫中的侍卫头子又都是江湖客上岸,两大顶级剑客决斗,说不想看,那是决不能够的。

    而江湖人呢,一向都莽的吓人,之前更是有锦毛鼠白玉堂在皇宫中半夜装鬼吓人全身而退的例子来,皇帝是宽厚了,可惜宽厚的胆子大的人都想往皇宫里头闯上一闯……

    而说起那锦毛鼠白玉堂……还是御猫展昭作保,在皇帝面前一力保下他来的,这样一说,今日汴京之乱象,倒是也有展昭一份责任,让展昭多忙一些,也很是应该。

    那么……当所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之后,南王和世子又会干什么呢?

    贺九黎懒懒的道:“既然要狸猫换太子,那估计是趁乱进去把皇帝一刀宰了,把那世子换身皮,留在皇宫里吧。”

    陆小凤道:“……这造反计划可真别致。”

    贺九黎道:“害,谁知道呢。”

    皇帝身边,一定是有暗卫保护的,而且一定身手顶尖,普通的三瓜两枣,绝无可能杀死皇帝,那么,南王要叶孤城一起上贼船,就只指着这柄利剑做个幌子么?

    那是决不能够的!

    叶孤城的剑会刺穿皇帝的胸膛!

    电光火石之间,众人已将全部的事情都想明白了,陆小凤长叹一口气,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为今之计,只有先把叶孤城用见手青毒的两眼冒金星,再找司空摘星给陆小凤易容,扮成叶孤城,在行凶现场戳穿南王与他那宝贝世子,才算完。

    只是西门吹雪知道了,怕不是得生气,他诚心诚意斋戒沐浴半个月,没想到却只是为他人的阴谋做幌子,那么大一个好对手,连个影儿都不会留给他!

    陆小凤叹了口气,游魂一般的出门去了,打算先把叶孤城给拖回客栈里来,然后再去找西门吹雪好好分说分说,请他吃半个月的大餐好生补补。

    你瞧瞧,这叫什么道理,他帮着朋友逃脱死劫,还得破费哄着另一个朋友,别人都说儿女都是债,要陆小凤说,这特么的朋友都是债啊!

    须知那绣出七八十个瞎子的金九龄,也是他陆小凤的好朋友来着,别人是犯太岁,陆小凤估计是年年犯朋友,每年都得献祭一个朋友。

    他叹了口气,任命般的走了。

    到了半夜,果然与叶二碧一道儿,把那白云城主叶孤城给带回来了,叶孤城装作重伤,陆小凤带饭去瞧,叶孤城自然要给几分面子的,随意吃了几口,却是着了这小鸡仔的道儿,正说话间,便看见叶二碧忽然坐在陆小凤的眼睫毛上笑嘻嘻的跟他打招呼。

    叶孤城:“…………”

    叶孤城:“……你给我吃了什么?”

    陆小凤十足无辜:“菌子啊!”

    虽然叶孤城吃的不多,但这罐油浸菌,竟然是毒中之毒,直接把叶孤城搞的都没有战斗力了,陆小凤这才长吁一声,叫上从犯叶二碧,赶紧把叶孤城绑架走了。

    贺九黎倒是对客栈里多一个住客没什么意见,只是一看见叶孤城,却很是意外的盯着他那张冷白冷白的脸看。

    陆小凤觉得稀奇,道:“怎么?你认识啊?”

    贺九黎说不是,不认识。

    陆小凤道:“那你看什么呢,难不成觉得白云城主分外神武?”

    ——得亏冷血不在,他才敢说这种毫无距离感的话,若是冷血在的话,陆小凤还是十分乖巧的。

    贺九黎说也不是。

    她……她就是觉得这叶孤城着实不太像世代居于南海的人。

    南海嘛,气候炎热,日头又足,人都长得黑黑瘦瘦,又很是自由散漫,以前贺九黎在东北上大学,学校里海南人颇多,而且也好认的很,那种大冬天还穿人字拖的,准是!

    偏生贺九黎的专业好像在海南省招生很多,导致她们班上有一半都是快乐的沙滩男孩女孩,那教室里,整天啪啦啪啦的人字拖声儿,贺九黎听的都快崩溃了。

    所以她对叶孤城的想象,便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剑客,没想到这叶孤城面色冷白,身量高大,白衣飘飘,气度十足,一点儿也不像贺九黎刻板印象中的海南小伙儿。

    贺九黎不甘心,又朝他足底看去,好像非得看出双人字拖来才算完。

    没想到这一看之下,竟是呆了。

    她狐疑的盯着叶孤城的脚丫子,指着套在上头的鞋子道:“……这不是我家浴场的拖鞋么?”

    陆小凤:“…………”

    叶二碧:“…………”

    叶孤城:“…………”

    叶孤城冤啊!!!

    他那日去罗马浴场,出手很是大方,掌柜的见他很是喜欢脚上的拖鞋,便给叶二碧塞了几双新的,叶孤城装病在寺庙之中,跟宅家里似得,而且这还是大半夜,根本就没有穿着鞋袜的道理,穿一穿拖鞋,也没什么吧。

    偏生陆小凤这挨天杀的,大半夜把他拖来这地方,衣服穿的挺好,偏脚上踏拉着双不太雅观的拖鞋,脚指头都露在外头,叶孤城这剑仙的名号,赶明儿就能变成赤脚大仙……

    老天爷啊,这真的太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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