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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新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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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山!秦家不是山中猎户,他们只是到附近山头去采摘一些茶叶,没必要也不可能在山中过夜。事实上周白山很清楚,一般过了午时就不会再采摘茶叶,大多数时候茶农应该做的事情是在太阳升到头顶之前将采摘的茶叶包裹好,然后回家。只不过周白山并没有将自己的猜测告诉可爱的小丫头璧珠,甚至就连他决定告别璧珠上山之前,脸上都还带着微笑。这微笑让璧珠很安心,也让她心中对周家哥哥有了更深刻的印象。少女的情怀,永远都只会凝望让她微笑的身影,或者是背影。龙云山并不算高耸,整个山脉最高之处也不到大月山的三分之一,在周白山眼中甚至只能算个小山头。事实上整个大陆也找不到有大月山一半高的山峰,这是大月山孤傲的本钱。但对于普通人和动物来说,山不在高,只要有充足的雨水,就会变成生存游戏的乐园。人能够在山林边上获得充足的食物,找到各种各样可能换取钱财的物资,至于说野兽们,则是各取所需。年幼时生活在大月山,汪月就是周白山最好的保镖,哪怕就是山上成群的野狼也不能威胁到汪月。但今天汪月被留在白山茶铺,负责照顾他们的家,而周白山只能孤身一人,沿着被脚踩出来的山林小径,默默的前进着。暮色转换,星斗渐生,夜枭扑棱着翅膀从周白山头顶飞过,它们或许会在扑捉到田鼠后发出刺耳的笑声,又或者是停留在某个干枯的树梢上,一声声凄厉的叫喊。若是普通人,在手中没有火把,身边没有同伴时,怕是不敢在继续前进,有经验的会找个大树爬上去,没有经验的也会找到个石头缝隙,躲在里面瑟瑟发抖,熬到天亮。可周白山不需要这样做,不知道是身体素质的改变还是因为月山环那永远迷蒙的环境所迫,他的视力在这三年里有惊人的变化,只要不是绝对的黑暗,周白山的视野永远都是清晰的。他不会一脚踩进坑中,也不会被路上凸起的石头、横生的树枝所绊倒,他甚至能够看见十丈之外草丛里闪亮的小眼睛,老鼠的眼睛。哪怕是在这种情况,周白山行走的速度仍旧不慢,可能比起正常人白天行走时都还要快。他知道秦家人的茶场在什么地方,如今他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秦鹏是秦璧珠的父亲,当年出生时父母找到村子里唯一的读书人,求来一个鹏字,据说花了两根三斤中的腊肉。今年不过四十出头的秦鹏,算是子承父业,一直在打理着属于秦家的二十亩茶园。山林里的二十亩茶园其实不能跟二十亩良田相比,龙云山虽然不算陡峭,但耕牛却是指望不上了,全靠人力肩挑手抗,一遇上旱天光是挑水就让能让人活活累死。所以伺候二十亩茶园并不容易,哪怕每年能够给秦鹏一家带来可观收入,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又会被朝廷课税收走,所剩之中还要预留一部分在必要时雇劳动力,以至于秦家老大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攒够娶媳妇的本钱。最近两年,秦鹏一直在试图开垦出更大的茶园来,毕竟儿子大了,该讨老婆了,而秦鹏夫妇的身体一直都很好,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还要分家,抓紧时间开垦新的茶园,也算是未雨绸缪。作为一个普通茶农,秦鹏有这种想法也算是眼光长远,可问题就出在这新开垦的茶园身上。龙云山距离白帝城太近,所以山中并没有老虎这种霸主存在,就连狗熊也只有在隆冬刚过,或者是秋季填膘时,才会出现在靠近白帝城这边的山林之中。秦家的茶铺被是在一个山坳里,二十亩已经是能够开垦出来的极限,在传给秦鹏之前,秦家人不是没有试图开垦更多的茶园,但山坡或者是山顶上并不是合适茶树生长,这件事情便搁置下来。铁了心要为儿子留下一份家业的秦鹏,终于在翻过一个山头以外的地方,找到了一个没人过问的山坳,在秦鹏看来这是秦家的运气,只要将山坳里的林木都伐掉,在沉淀着厚厚腐土的土地里种上茶树,用不了三年时间,这个山坳就会成为秦家全新的茶园,为秦家提供源源不断的茶叶。这件事情全家都瞒着秦璧珠,一来是给儿子分家准备的,总觉得有些亏欠女儿,二来女儿迟早要出嫁成为别人家的人,好像也就没必要知道了。所以秦家夫妇这段时间总是要忙到擦黑才回家,而秦璧珠却还不知道缘由。正所谓有因就有果,一个看似荒废的山坳对秦家人来说就像是捡到一个无主的宝物,但这个山坳之所以一直无人问津,必然是有其特殊之处。周白山沿着前往秦家茶园的路前进着,心情却逐渐变得沉重,天色越晚他就越是担心,毕竟他找不到秦家夫妇迟迟不归的理由。一定是出事了,周白山心中暗暗想着,心神也更加谨慎,不愿意放过周围一点点风吹草动。终于,一丝几不可闻的人声,从远处飘来,惊动了周白山。“谁?”

    从声音方向判断,发出声音的人正是在周白山前进的道路上,是秦家夫妇的可能性极大。周白山不由得加快脚步,而声音也变得愈发清晰起来。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如果周白山没有听错的话,应该是秦鹏的老婆,秦李氏。“你受伤了?”

    “周,周家小哥,救命,救命啊!”

    浑身泥污的秦李氏,整个人歪倒在路边的草丛之中。周白山抽了抽鼻子,并没有嗅到血腥味,那么秦李氏怎么会倒在路边,秦鹏和他们的大儿子秦兵又在哪里?“我,我崴了脚,动不了了。”

    秦李氏有着一个标准农家妇女的外形,五官长相倒是有几分璧珠年轻时的样子,但二十年的艰辛生活让她过早苍老,风吹日晒下的皮肤黝黑,皱纹密布。周白山的出现给了秦李氏一个希望,在她身后,野草被压住一条长长的痕迹延伸到了远方,很显然在倒地之后,秦李氏是用双手拖着身体爬到这里,耗尽了体力再也无法前行。“倒地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是遇上了山贼?”

    “不,不是山贼,而是狼,好多的山狼!”

    秦李氏神情很惶恐,一开口说话眼泪就忍不住往外淌,她告诉周白山关于新茶园的事情,谁也没想到那个山坳竟然是一群狼的巢穴。说是巢穴其实并不准确,毕竟狼群并不是一年四季都待在那个地方,只有在一年最炎热的三四个月里,狼群会将年幼的狼仔带到这个山坳里,以渡过漫长的夏季。然而秦家人的出现,破坏了山狼的“避暑行宫”,那些被伐掉的树木,再也不能为山狼遮蔽强烈的日光,小气候的改变连带着山坳里的空气,也没有了曾经的湿润。秦家人遇上的,还仅仅只是先回来打前锋的山狼,而不是整个狼群,否则秦李氏也不可能逃到这里,被周白山发现了。“秦大叔呢?”

    “他们已经被山狼包围了,周家小哥,你,你快去叫人救他们,快去啊!”

    秦李氏顾不上自己的腿上,要是秦鹏和儿子亲兵丧生狼吻,那么秦家就完了,真正的完了。一个没有男丁的家,只会很快的衰落下去,母女两个会成为别人眼中的鱼肉,年轻貌美的秦璧珠命运难测,人老珠黄的秦李氏下场倒是毋庸置疑的悲惨。所以秦李氏可以不在意自己的性命,也希望周白山能够先去救她的丈夫而儿子。在知道只是七八头山狼之后,周白山决定不转回去叫人了。先不说这夜半三更能够叫到多少人上山,光是一来一回的时间就耽搁不起,以周白山对狼群的了解,秦家父子根本撑不到天亮。在周围找来一些木块点燃之后,周白山叮嘱秦李氏,一定不要离开篝火,而他则准备一个人去帮忙。秦李氏显然不认为周白山能帮上忙,在她眼中周白山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商贾,别说是山狼,就算是一只山猫,怕也能要了周白山性命。“回去叫人也来不及了,你告诉我该怎么走吧,或许我会有办法,将山狼都撵走!”

    无奈的秦李氏只能将路线告诉周白山,当然她还是很善良的叮嘱,若是不可能,就算她命苦,绝不要周白山把自己的性命都搭上了。告别秦李氏后,周白山皱眉头向那个山坳走去,当确定秦李氏不可能看见自己后,周白山随手拍倒了一颗路边小树。说是小树,其实树干比周白山的拳头还要粗,截去两头,留在周白山手中的树干笔直,有差不多一丈长短。“这样就差不多了,至少不会弄脏衣服。”

    掂量着树干的份量,周白山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随后他边走边又自言自语,“唉,要是带着汪月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辛苦了。”

    按照秦李氏的指点,周白山只需要翻过这个小山头,就能看见秦家父子所在的山坳,事实上周白山已经听见了山狼的叫声,只不过那声音比起大月山上的山狼,在周白山感觉里像是猫咪一样的温柔。“吃亏了,下山的时候应该带上那只兔子。”

    爬山小山头,周白山就看见了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山狼的眼睛。“下次,下次我一定把兔子带来,到时候你们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兔子也会咬人了!”

    想到此处,周白山本能的摸了摸屁股,那只跟汪月一起看日升月落的兔子,曾经在这个位置留下过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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