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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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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奇一把把那半块饼子都塞进了木云乔的手里,十分大方加善解人意道:“你这样金贵的公子肚子也是金贵,轻易是饿不起的,我听说你们这样家里有钱的,饿一顿就会死啦?”  还没等木云乔提出反驳,穷奇就再三催促他:“快吃呀!”  那种急切,生怕木云乔再晚一口咬下去,他就要活生生饿的晕死过去,木云乔实在是抵抗不住这样殷切的目光,于是真的咬了一口。  他十分艰难的咽了下去。  那面饼也不知道是出锅了几天,里头的豆渣大半都已经干硬,大概面饼回锅过,所以尚且算是柔软,所以穷奇用的是撕,而不是掰。  但是即便如此,有那么一瞬间,木云乔还是差点看到了自己脚下长出了奈何桥。  穷奇见木云乔下了嘴,也跟着咬了一大口。  真是一大口,一口下去,手里半张面饼消失了一半去,他十分熟练,一边啃一边用另外一只手借着掉落的豆渣,还会用小拇指操控手里的长杆子时不时敲打一番牛头指引方向,把所有的面饼吞下去之后,他立刻个自己灌了大半袋的清水。  然后拍了拍鼓起来的肚皮,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吃饱了饭,穷奇才有了心思问木云乔:“对了,差点很多忘了,你叫什么呀?”  “木云乔。”  “这名字听着就贵,是有钱人家才会取的,我今年九岁,不对,十一岁?反正忘了,你多大?”  “二十二。”  尽管眼下需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不少,但是木云乔依然挡不住自己的好奇:“为什么你会说我都的名字很贵?”  穷奇坦然回答:“因为正经啊!不是天天能吃饱了饭的有钱人,谁会正儿八经的给小孩子取个名字?”  他朝着刚刚路过的橘子林努努嘴:“就拿那个小霞来说,为啥叫小霞啊?因为她出生的时候她娘还在大着肚子在田里干活,肚子一疼蹲下就把小霞生了出来,咬断脐带之后就用一件小衣裳抱着回家了。”  “后来小霞的爹知道了,在橘子林收完橘子回去,路过河边洗脚,看到天上晚霞,女儿的名字就有了。”  木云乔道:“听起来颇有诗意”  穷奇大笑,这小孩刚刚在牛背上东倒西歪,递给木云乔面饼的时候甚至还探出大半个身体也十分的稳固,这个时候反而差点给掉下去,不过幸好还是稳住,  “谁家有钱人给小孩起名字叫刘晚霞啊?”  木云乔闭上了嘴。  不过恰好,穷奇的家也到了。  穷奇的家很符合他的名字,穷。  穷到牛要和人住在一间屋子里。  说是屋子,其实更加像是一个大树的裂缝。那树非常大,中间列出的缝隙铺上稻草正好可以足够一头牛和一个瘦小的男孩挤在一起。  穷奇原本拎着木云乔来的时候尚不觉得有什么,大概也从未对自己的家现状产生过任何的其他的想法。但是等到他抱着一卷新的稻草过来,正好看到长得十分有钱的木云乔一言不发的站在他的“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之间觉得,木云乔是站在了一堆破烂的面前。  尽管木云乔的表情并未有什么变化,甚至十分淡定的接过了穷奇怀中的稻草,穷奇依然觉得糟糕透顶。  他抓了抓头发,安奈住心头涌上的一股陌生的情绪,说:“木云乔,我还是带你去村长家住吧。”  木云乔抱着稻草正在往“屋子里”走,闻言奇怪的回了一下头:“为什么?”  穷奇跺脚:“这也不是人住的地方!”  木云乔失笑:“你不是吗?”  穷奇涨红了脸:“我不是这意思”  他嗫嚅半日,要说又不说,最后还是在木云乔善意的目光下说:“你是客人,你要是个穷小子,或者是个流浪汉叫花子,我也就算了,大大方方招待你吃一顿喝一顿的,也算是先生说的地主之谊,可是你看你!”  看?看什么?  木云乔看了自己身上一眼:走了这一程之后,木云乔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衣服上的沙土也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这还是他尽量的为了避免吓到凡人而缓慢的拖延了时间,天知道他为了忍耐那一身湿漉漉的衣裳和掺了沙土的头发又多抓狂。  总不能说,他还是因为太干净才被临时闭门谢客的吧?  穷奇垂头丧气,一扫刚刚的开朗客观的态度,他沮丧的蹲在地上抱着头:“你这样金贵的客人,别说在这里借宿了,就算是鞋子踏进去我家里,我都觉得脏了你。”  木云乔看了看已经熟练地钻进去树屋的黄牛,想了想,用尽量温和真诚的语气道:“你真心招待,已经十分可贵。我若是有半分嫌弃,那便是我这人人品不好,你到时候大可以把我打出去骂出去;我若是人品对得起你,自然不会有任何的微词和抱怨,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结果,这都与你没有多大关系。”  木云乔已经尽量用了白话,就连中间的微词两字都怕穷奇听不懂而加了抱怨,但是此刻抬起头的穷奇依然一脸的茫然。  茫然的穷奇长着嘴巴半天没出声,最后还是闷闷不乐地接过了木云乔怀中的稻草,在树屋中重新铺了一块干净厚实的地方:“这里别看白天暖和还热,到了晚上不起风都凉骨头,所以垫子要厚点。”  这算是同意他借宿的意思了。  穷奇依然闷闷,说:“你的话比那私塾的先生说的还绕口。你还是别去顶替那先生的活了。”  木云乔说:“那我岂不是没了一份工?”  穷奇想当然道:“没了就没了,反正我们这的先生也没钱拿

    ,只是有的地住,挨家挨户送点吃的给先生,这几年过得艰难,年轻人跑的差不多了,就剩老的,没了年轻人也没处生孩子去,学堂都没几个人了,那先生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等下!”  刚刚准备扭身去拿陶罐煮晚饭的穷奇一下子想到了什么,呆住:“你,你要留在这里?”  木云乔帮着呆若木鸡的穷奇把盛了半灌水的陶罐放在了火堆上,说是火堆,实际上就是两个石头中间挖了个坑放上柴火罢了。  “是啊。”  穷奇呆呆地:“你,你也是飘下来找死的啊?”  他们这个地方,因为水道的地势缘故,经常会有很多飘下来的寻死腻活的,时间久了之后,他们都能够根据年纪打扮相貌来推断这些人寻死腻活的原因。  这面前的木云乔,生的俊俏,穿戴有钱,手指修长洁白,看起来就是没干过活的主,可是他不嫌弃这连屋子都不算是的地,还知道怎么生火和架上火堆,连那个快发霉的面饼吃了都没有闹肚子,难道  “你,你是私奔的吧?”  见木云乔没有第一时间否定,穷奇的脑洞就开始发散了:“你不愿意和和你一样有钱的小姐成亲生孩子,喜欢上了一个没钱的大姑娘,后来和那大姑娘私奔了,过了两天苦日子,结果不知道什么缘故,大姑娘和你掰了,你一气之下,就寻死腻活飘来这里了?”  不光是这样,甚至还有点疯了。  穷奇想到木云乔刚刚对着水面一脸严肃的自言自语,只觉得这疯劲可能是一阵一阵的。不知道这下一回犯病是什么时候,万一是半夜,他疯起来,是会掐死自己,还是掐死那黄牛?  结果让他觉得更恐怖的是,木云乔竟然没否定。  他笑起来:“不是大姑娘,是个小姑娘,小丫头一个,并没有什么掰了,是她迷了路,丢了。”  坦白来说,木云乔笑得挺和善的,但是此刻太阳要落山,夕阳铺了半边天,凉意下降,穷奇打了个十分坦白的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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