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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恶魔与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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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淞江府外的一个小庄子里, 四周一片漆黑,但是进出庄子的人也早习惯这种黑暗了。

    原随云更是习惯,他对这种黑暗又爱又恨,他曾经要别人也生活在绝对的黑暗中,可是自己竟然向往光明了。

    丁枫也是风尘仆仆赶回来的,向原随云禀报了蝙蝠岛销金的事。

    “已把销金帖子都发出去了。枯梅大师那里也都安排好了,她正要带着高亚男和那个华真真一起下山。”

    原随云冷冷道:“枯梅那里绝对不能出差错。”

    丁枫忽道:“公子, 何不设计让枯梅和那个华真真同归于尽?”

    原随云道:“华山派的掌门和掌门弟子自相残杀,这么大的案子, 哪能没有蛛丝马迹?我要的是绝对的秘密。那楚留香就像苍蝇一样讨厌,闻到点血腥就赶也赶不走。”

    原随云甚至想, 要是那个杀手首领能把楚留香杀掉就好了, 那么他的计划会安全许多。原随云就算再自大,也知要杀楚留香不容易, 要避开红袖的眼睛杀楚留香更不容易。

    他如果和楚留香光明正大的较量, 红袖帮谁还不知道呢。

    楚留香最好不要管, 倘若要管, 只有把他引到蝙蝠岛一起干掉, 红袖绝对不能知道真相。

    ……

    原随云离开了两天, 这两天红袖不是练功就是和几个姑娘在淞江府四处走走。

    这天早晨,她正起来梳妆, 才听到窗外敲了三下,原随云又来找她出去。

    这是一个美妙的早晨。

    初冬的太阳懒洋洋的,它给了适如其分的光明和热量, 人也全身都放松起来。

    红袖这时便和原随云倚着一株约有桶口粗的柳树坐着。

    原随云道:“你不问我这两天去干什么了吗?”

    红袖道:“男人赚钱的点点滴滴就是流水账,问那么清楚干什么呢?”

    原随云笑道:“那我可以问你,你是怎么练成那样高的武功和医术的吗?你从小跟着楚香帅,但是你们武功路数不一样。”

    红袖笑道:“借尸还魂呀。因为我是一个武功很高的鬼。”

    原随云想起左明珠装的“借尸还魂”,不由得失笑。

    红袖暗道:人真是奇怪,当她说真话时,偏偏没有人会相信。

    红袖说:“你怕鬼吗?”

    原随云道:“如果女鬼都像你这样,我是巴不得遇上。”

    红袖道:“你也跟楚大哥一样吗?”

    原随云道:“你吃醋?”

    红袖道:“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吃醋。说起吃醋的事,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女子会为了他的一点点片刻怜惜而犯傻,楚大哥既然是大侠,她们不当他的情人也能得到帮助。”

    原随云微微一笑,道:“也许她们不想白白得到帮助,想要报达呢?然后以身相许——要知道并不是所有女人都像红袖一样的,她们除了身体之外,还能给楚留香什么呢?或者楚香帅毕竟也是美男子……”

    红袖呵呵:“说真的,那些女孩子是不是瞎呀?楚大哥虽然是大侠,但是真的很油腻,我觉得他的爱情一点都不美,她们为什么要等待他的怜惜?还有蓉姐给他制香、给他易容,在江湖上弄出行踪不定的样子来,这有点吊丝心理了。我就绝对不会喜欢这种男人,男人的帅和魅力应该是骨子里的涵养、知识、能力,吊丝装逼来骗小姑娘的,太low了。”

    原随云是极喜欢红袖有这种吐嘈的,心头不禁狂喜。

    “太楼是什么楼?”

    红袖从吐嘈中醒来,怔了怔,说:“是西方一个国家的用语,low就是低级、粗鄙之类的意思。”

    要知道楚留香是浪子笔下的人物,是男人们的精神寄托和想象,当然是与凌菲这种淡漠沉静努力坚韧的女子的审美是冲突的。

    凌菲并非圣女,也从不会要求男子就得是处/男,但是像凌菲这样的人还是不喜欢男人装逼骗得女人争先恐后献身的。像凌菲这样的女人,看到“女人们争先恐后向装逼男人献身,装逼男来者不拒”是本能非常抵触的。

    她现在和楚留香是亲人朋友不假,但是亲人朋友也不一定完全认可他的某些行为。

    红袖不能和苏蓉蓉和宋甜儿吐嘈楚留香,因为宋甜儿一定帮楚留香,而苏蓉蓉一定会受伤害;红袖和别人的交情又不到,她不可能和别人说,这时居然和原随云吐嘈起来,把他当树洞。

    原随云道:“你这么不喜欢楚香帅风流的毛病?”

    红袖想了想,说:“世俗和传统不一定是对的,但是像楚大哥这样的又太过了。”

    原随云说:“那你为何不劝劝他?”

    红袖道:“楚大哥是不会听人劝的。男人都想当楚留香,当流氓中的贵公子,但是大多数只是想当流氓还被赞美,自以为是贵公子罢了。说来说去男人就是想拥有无数的钱和不用负责养的新奇不同类型的女人被他们白嫖而已。这不是拉低了整个审美/情/操吗?我也不是说像卫道士一样道貌岸然好,但是真的好讨厌这种审/美。”

    原随云还是头一回听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背后议论别人,又试探道:“倘若有一个人与楚留香为敌,那个人不像楚留香一样

    装逼、风流,他情有所钟,你是帮楚留香还是帮他?”

    红袖转过头去,说:“这没有可比性。”

    “你会帮那个人吗?”

    红袖摇了摇头:“这是道德与法律的探讨,不能抛开法律,只谈道德;也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楚大哥装逼也好、白嫖也好,都只是道德问题。但是楚大哥的敌人应该是突破法律底线的问题了。法律是文明社会的最后一道屏障,就道德而言,人人都不是圣人,可以原谅,但是突破法律的事是灾难性的。突破法律大多数就是严重地失德。”

    原随云目光幽深,说:“倘若那个人也会做好事呢?”

    红袖道:“没有绝对的坏人,但是犯了法的当然要负责。”

    原随云道:“你觉得法律就一定公平公正吗?”

    红袖摇头,说:“封建社会的律法一定不公平、也不公正。但是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更公平公正的标准,除非改朝换代,重订律法。但是法律秩序是上屋建筑,还是要看经济基础,这又涉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问题了,不是说想重订律法就能实现的。真能重订,又如何执行,执行之中的犯法又如何约束?这是比江湖复杂得多的非常精密的问题……”

    原随云奇怪的看着她,说:“我不太明白。”

    红袖道:“律法是一定会代表特定的阶级的利益的,比如每朝每代的律法,造反肯定是不赦大罪吧?律法就代表着皇室的利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点是不是对呢?天地自然早在王室,甚至人类出现时就已经存在,是天地包容了一切的人类,王也是人,又怎么能倒过来说土地是王的呢?王和礼法的存在是因为人类社会要脱离于动物群落。动物的秩序是很直接的,一个动物群落中最强壮的雄性凭借暴力占领地盘和雌性,垄断生育权,在动物中的任何被同类淘汰的事都是合理的。人不一样,人要有法律的秩序,但是人也是生灵,必然有生灵的特性,成王败寇这一点和动物一样。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会使用工具、人靠劳动创造生存资源,这也造成了并不一定是最能打、最强壮的人会当上王,所以人王要保障地位,就需要人心。律法这时的意义就是王和臣民都能接受的秩序。比如刘邦入关中,约法三章,坚决执行,收尽人心,从而问鼎天下,就是这种道理。”

    原随云文武双全,当然知道这个典故,道:“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红袖点头道:“说起这个来,‘及盗抵罪’,楚大哥就要获罪了。楚大哥从不杀人,他觉得他没有权利杀人,他难道觉得自己就有权力偷盗呢?很多盗贼都喊‘劫富济贫’,那么真的做到了从不谋私吗?是否所有富者就该被他‘劫’呢?我知道楚大哥的偷盗是不谋私的,但这也不过是慷他人之慨,仍然是破坏规则的强盗逻辑。他纵横天下,偏偏易容、留香把偷盗之事宣扬,就有一种榜样作用。如果天下人人都想靠偷盗成名,一定是最差的社会。一方面偷盗并不能让社会财富总量增加,所以偷盗对人类社会是没有贡献的;另一方面是否每一个人面对财富时都能大公无私?只怕多是沽名钓誉、欺软怕硬。可是百姓就要被这些‘劫富济贫’的‘大侠’们害苦了。真要‘劫富济贫’,偷偷劫不义之人的不义之财用作济贫,不宣扬给本就浮躁的江湖立这种榜样,会不会好得多?”

    原随云心头也暗惊,他干的事何止偷盗呀。

    原随云眼波流转,说:“你从来就没有学过楚留香的‘盗帅夜留香’吗?”

    红袖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我多是靠行医赚钱。”

    原随云也难免深受震动,这个江湖之中,哪一个武艺绝伦的人有底气说这样的话。像她这样可以说是武功天下第一的人,还是楚留香的义妹,居然是靠医道吃饭的。

    红袖挽着他的胳膊,温柔地倚在他肩头,说:“以后我们一起努力扶危救难、伸张正义,我们可以做得比楚大哥更好。做到楚大哥的好的那方面,真要劫富济贫也只劫不义之财,救急不救穷,舍弃楚大哥的‘装逼油腻’和‘没完没了的泡妞’。”

    原随云伸手搂住她的肩,这时候他脑子一片空白。如果一个人间恶魔爱上了一个白衣天使会怎么样?他应该何去何从?

    原随云终于缓和了自己的心情,决心绝对不能让她知道那些事。

    原随云牵起她的手,说:“带你去瞧瞧你在淞江府的家。”

    “我的家?”她一双清目讶然地看着他,像盛着星光。

    原随云微笑道:“你喜欢这儿的莼羹鲈脍,我便为你在这里制个别院,每年入秋,都可以来这儿过些时日。”

    女人不会不喜欢男人带给她的这样的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楚留香和陆小风,我更喜欢陆小凤。因为陆小鸡没有这么装逼,反而总是被配角抢了风头,可是陆小凤的特点又是任何出色的配角替代不了的。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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