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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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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这孩子自小聪明懂事,但自从去了英国后就与国内的亲人朋友失去联系,如今回来,似乎决定长期定居了。”

    说话的正是程母年少时就在一起相处的闺中密友林惠。

    白鹭、林惠以及她们的多年好友尹雪薇,三人在年幼时结识,因共同兴趣而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即使长大后各自成家,也从未断过联系。

    但同样作为名门闺秀,尹雪薇相较于其他两人,命运更加曲折。年轻时,她遭遇了丈夫的背叛,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然而,当儿子逐渐成长,可以成为她的依靠时,她却被诊断出胰腺癌晚期,离世那年才33岁。

    “当年他父亲只顾私生子不管他,雪薇又在他那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一个孩子去英国找自己的外祖父共同生活真是不容易。”

    即使时过境迁,可当程母白鹭再次提到故友时,心头不免涌上些许悲伤。

    “我记得和咱们漫漫的年纪相仿,小小年纪,唉。就在去年,他外祖父也因年事已高离开了。这孩子一个人在英国没牵没挂,选择回国也是对的。国内的习惯他更熟一些。”

    林惠提到故人孩子的经历时,不免有些心疼。

    白鹭:“我记得他小的时候,咱们总是远远、小远的叫他,他的大名叫池…”

    林惠随口接道:“池 和 远”

    程家—

    “漫漫,今晚有客人要来。你记得穿的好看些奥。”

    程母一大早就让阿姨出门买最新鲜的食材回来准备多做几道好菜,现在又让自己打扮好看一些。程贝漫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的问道:

    “妈,谁要来啊?”

    “你小时候见过,只不过长大之后没了联系。最近他刚回国,正好让你们见一见。还记得你小时候的小远哥哥吗?就是尹阿姨家的儿子。”

    程贝漫点了点头,她有印象,那个时候的尹阿姨和程母还打趣的说道让他们结娃娃亲。

    “我记得他不是去英国了吗?现在回国啦。”

    她记得他的名字,池和远,13岁之前他们总在一起玩。后来尹阿姨的离世,池和远选择去英国找他的外公一起生活,程贝漫到现在都记得池和远飞往英国的那一天,自己闹了一整晚。

    或许对于十三岁的自己来说,那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伙伴,更是在姐姐耀眼瞩目的光辉之下,对属于自己那份平凡的一种心灵的慰藉。

    “对呀,远远的祖父年事已高,在去年离世了,这孩子在英国也没亲没靠的,这不选择回国了嘛?毕竟回国熟悉一些。”

    程母接过阿姨刚洗的水果,走到沙发,挨着程贝漫坐了下来。

    程母笑说:“正好让你们见见,我记得他好像是在10多岁的时候离开的,对吧?”

    程贝漫:“13岁,过去7年了。”

    程贝漫记得在自己还没觉醒的原书故事中,最后进监狱时,只有一个人过来探望自己,而那个人就是他。

    在她的原著记忆中,她至今仍然记得,池和远眼神坚定且执着的对她说:

    “漫漫相信我,我会请到最好的律师,救你出来。”

    即使隔着厚厚的玻璃,她都能看出他紫青的眼下和微微冒头的胡茬,看来当是为了自己的事他奔波不已。只不过当时自己没心,没过多关注到他而已,也不至于上辈子为了周清澈作天作地作死自己。

    但程贝漫记得池和远貌似不是在这个时间节点回来的,上一次他回国,是在自己散播程听婉裸照之时。当初的,池和远并没有选择在祖父离世的次年回国,而是选择心在英国建立创投公司,在准备谈国内项目的时候,才选择回来。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觉醒导致她和程听婉之间相安无事,所以剧情提前?池和远选择这个节点回国了?

    当池和远出现在程贝曼的眼前时,他不再是上一世印象中的身材伟岸,眼神空洞无物,一副让人琢磨不透的样子。此时的他显得更加挺拔修长,白皙的脸庞多了一些棱角感,黑色大衣敞开穿,露出里面的休闲装,干净笔挺,不再是造型感满满的背头,而是碎发散在额间,充满着少年气息。

    池和远看出了她的打量,轻声笑语:

    “漫漫,好久不见。”

    程贝漫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的少年。没错,他真的太帅了,和周小叔的帅不同,清冷质感的少年气息谁能不爱?

    程母看到自己女儿看呆的表情,认为自己的邀请是对的,赶快起身迎接。

    “远远,快进来,快进来。天气冷了,你这孩子也不知多穿一些。”

    “程姨,我第一次来拜访实在不知道带什么是好,就托朋友在瓷窑给您带了一套瓷具,也不知道你和程叔能不能喜欢。”

    池和远特意去朋友的工作室选了一套很难烧出的白瓷茶具作为采访礼物,懂瓷的人都知道,白瓷很难烧出,稍有差池,就会和期待的效果大相径庭。所以,选择白瓷,也可以看出池和远对此次见面的注重程度。

    “哎呀,这孩子,来程姨吃饭还在乎那些礼节干嘛,你和漫漫一样,都是自家孩子,别那么客气。以后来,可不许再带东西了奥。”

    语气中除了些许埋怨,更多的是欣喜,白鹭喜欢这个礼貌的孩子,懂事的惹人心疼,她隐约能在故人之子的身上瞧见故人之姿。

    “程姨,程叔还没回来吗?”

    池和远接过话题,自然的问道。

    程贝漫见状解释:

    “我爸去周家下棋了,你知道的,我姐她…”

    “我知道,她和周卿澈订婚了。”

    即使是在时区不同的英国,只要有心,想要去了解,就一定知道国内所关心对象的近况,更何况他了解程贝漫的心性,年少时的她,对周卿澈有种执念,是他从未体会过的。

    “对,亲家嘛,没事就一起下棋,估计到了饭点他就回来了。”

    她语气轻缓的说着,程贝漫没想到的是他才刚回国,就已经知道了。

    白鹭见程贝漫与他相处自如,并没有因为许久未见而产生陌生感,想要趁此机会让年轻人多聊聊,起身往厨房走去。

    “我去厨房看看,你俩先聊着奥。”

    他们二人也看出了程母的别有用心,池和远笑了笑,脱掉外套,顺势坐在了程贝漫的身侧。

    “好久没见了,漫漫,你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没那么健谈了是吧?”

    程贝漫拿起一块切好的苹果,放在嘴里,回应着。

    “是,长大了,大家都稳重不少,我还以为,你还会像以前那样,追在周卿澈的后面……”

    程贝漫料到他在试探自己,截断他的话:

    “我不是以前的我了,或许曾经喜欢过他,但现在并没有,他是我姐姐的未婚夫,他也只能是我姐姐的未婚夫。小昂,你说呢?”

    听到小昂这个称呼,池和远的心脏像是被人撩拨一般,供血加速,呼吸变得有些重,眼里抑制不住的惊讶,七年过去了,她竟然还记得,除了母亲唤过自己这个名字,其他的长辈只会叫自己远远或者小远。

    而只有一次,母亲当着程贝漫的面,唤了自己一声小昂,就那一次,她…竟然记住了。

    看到他惊讶的神情,程贝漫低头笑了笑:

    “怎么啦?这么惊讶啊。没想到我知道吧,那次去你家里拼乐高,阿姨只叫了那么一次,我就记住了,谁让那个时候你总小兔小兔的叫我,我当时迫切想要知道你的乳名,所以就记住啦。”

    是的,她说的没错,池和远至今还记得,那次乐高的图案是史迪奇。

    “你可以这么叫我,我很喜欢。”

    池和远语气柔和的回应。

    “好,不过你放心,有别人的时候我还是有分寸的。”

    程贝漫说着,她瞧见他认真的神情,随即恍惚了一下。

    他的眼神纯净且专注,加上他认真的语气,程贝漫心底溢出一丝情感,她不知道那种感觉可以称作什么,很奇妙,是怜惜他吗,但又不像。

    池和远将攥起来的左手悄声的递送到程贝漫的身前。

    “里面是什么?”

    程贝漫好奇。

    “你敲一敲,它就告诉你。”

    程贝漫配合的轻轻敲了敲。池和远将手翻转,手心的方向朝上,缓缓张开。

    一只小小的陶瓷兔吊坠,安逸的躺在男人手心中央,通体白色,唯有不同的是小兔子的两出苹果肌是粉红色的。

    “哇,可以啊,这是陶瓷做的吗。”

    “对,你看看它的背面。”

    程贝漫两根手指将吊坠悬空拿起,注意到兔子的背面有着细微的痕迹,是贝贝两个字。他竟然将贝贝刻在了吊坠上。

    她抬眼,眼神惊喜的看向他,

    “是你做的贝贝兔吗?你还记得我和你说的贝贝兔?”

    “对,我记得,你说你想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打造一只兔子玩偶,我就在烤制之前擅自做主的写上了贝贝两个字,还喜欢吗?”

    池和远看向她,嘴角上扬的笑着,期待她的回复。

    “谢谢你的礼物…”

    程贝漫见程母从厨房走了出来,特意将压低了声音,凑近他说道:

    “小昂,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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