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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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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来的总会来的,女孩深吸了一口气,“就是你能不能明天去一趟学校,我们老师想见你。”

    路漫漫委婉的提出。

    “就这样吗?”路修远也没有多想。

    还没等女孩进一步解释,一旁的林水淼就调侃道:“你不会犯了什么错被叫家长了吧?”

    路漫漫心头一颤,经过一番挣扎她还是点了点头,“嗯。”

    路修远有些吃惊,但也没有再过多逼问,看她自己愿不愿意继续说。

    “是上课吃零食被发现了,还是看课外书被发现了?”林水淼有些好奇道。

    路漫漫:“和同学打架被发现了。”

    “……”

    “和女孩?”林水淼继续问。

    路漫漫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男孩。”

    “……”

    显然他还是小看了眼前的女孩。

    其实这也不怪林水淼的刻板印象。

    路漫漫穿着黄色的过膝吊带裙,扎着侧边的麻花辫,手也是规矩的抓着书包的背带。

    这瘦小的体格,似乎风一吹就可以倒,说起话来也是温温柔柔的。

    所以林水淼才会觉得她犯的错都是吃零食,看课外书的小事,就算打架也是和女生打。

    人不可貌相,这小小的一个女孩,看起来乖乖的,没想到还有另一面啊。

    林水淼先是看了看面无表情的路修远,又看了看低着头的路漫漫,突然捧腹大笑起来:“好好好,上校刚刚还和我们说你乖呢,我就知道,我们上校的侄女怎么可能是等闲之辈。”

    女孩也不知道路修远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故意给他惹麻烦的?毕竟从前待在路凌身边的时候她是乖乖的,也没有犯过什么错。

    现在才刚搬来不久,去学校的第一天,就给他惹了麻烦。

    要是换成路凌她肯定不会想现在这样心虚,毕竟这是路凌欠她的。

    可是路修远前世今生都不欠她,相反她对路修远更多的是愧疚。

    不过为了阻止三年后的悲剧,也只能先这样做了。

    路漫漫抬头看了一眼路修远,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小叔叔,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家伙,有求于人的时候才会乖乖地叫人。

    “吃亏了吗?”路修远压着气说。

    一说到这女孩可就来劲了,她语气上扬,“没吃亏,我把他的头发都扯掉了,他疼的嗷嗷叫呢。”

    路修远湛蓝色的眸子刚有些松缓,林水淼却发现了女孩小腿上的创可贴:“你腿怎么受伤了?”

    路修远瞳孔一紧,低头看向女孩的腿,那白皙的皮肤上多了几个创可贴,周围还有些淤青和红肿的痕迹。

    其实很显眼,特别是她皮肤白,所以衬的伤有些严重,之前没有注意到,是因为他的眼睛没有往下移。

    “进屋子,让阿姨给你处理伤口。”路修远习惯性的带着命令的语气,就像在部队那样,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

    女孩摇了摇头:“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已经帮我处理过了,没那么娇气。”

    对于她的拒绝,路修远也没有再坚持。

    而是大手一挥,精准的敲击了一下林水淼的头,不轻不重。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一旁沉默不语的谢炎焱都瞪大了眼。

    林水淼是个戏精,他捂着头开玩笑似的抱怨:“上校?你为什么打我?痛死我了。”

    “你没事往小姑娘的腿上盯?”路修远收回手抱着胳膊,冷冷地看着他,眼神也带着审判的意味。

    “冤枉啊!”林水淼有些无辜的看了看女孩,“她裙子过了膝,穿出来不就是可以给人看得吗?再说了我也不是故意的。”

    路漫漫往下压了压裙子,低头一看,刚好盖到膝,没有什么不妥。

    路修远又伸出了手,林水淼早有防备,往谢炎焱那边躲了一下,还收获了他一个白眼,他有些嫌弃的挪了挪位置。

    没有打到人,路修远把手收回,“说的什么胡话?她可以穿,但是你不能乱看。看裙子可以,看腿不行。”

    这话简洁明了,不可违抗。

    林水淼是个能屈能伸的,他顺着台阶就下:“是是是,我知道错了上校,漫漫还那么小,我看她就跟看自己家的小辈一样,哪里会往其他地方想。”

    路修远忽然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该回什么。

    女孩看着躲在他们身后的阿尔法眼睛里发出了亮光,“这是那个电视里经常出现的神犬阿尔法吗!”

    这条狗算是尔洛半个明星,它协助号行骑特种部队捣毁了好几个夫苏□□的地方,新闻播报过好几次它的事迹,是名副其实的功宣犬。

    闻毒,追踪,扑咬,都很在行。

    它的毛发比电视上还要有光泽,体型也很大,一看就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优质犬。

    女孩蹲下身与它对视。

    从路修远的视角来看,这家伙甚至没有阿尔法大,他实在不能想象路漫漫和男孩子打架的样子。

    这么一个小不点还学人家打架,还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身上那股子的执拗劲,还真的有路家人的血性。

    想当初他刚进部队,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靠路老爷子的关系,于是便拒绝了原本分配的上将职位,从最低的等级的士兵做起。

    他可是个硬骨头,在部队里谁都不服,谁都敢挑战。

    那时他才16岁就敢和比他大五六岁的成年士兵近身搏斗,训练起来也是不要命的,别人跑5公里他就跑十公里,别人负重40斤,他就负重80斤。

    终于在18岁那年,他把部队里的人都挑战了个遍,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便被选中到了最难进的号行骑特种部队。

    不到5年,他便从一名普通士兵,成了上校。

    从进入部队开始,他便前前后后参加过大大小小1011次战役,每次都是得胜而归。

    其中最出名的还是20岁那年的崂鞍山剿毒战役。

    夫苏的最大窝点就在山上,那里的地形易守难攻,还经常有野兽出没,周围都是有毒的瘴气。

    那大本营的营地里什么武器都有,尔洛的政府前前后后派了几波人马去剿夫苏,都是有去无回,就连尸体都带不回来活活的被山里的野兽啃食。

    尔洛的政府气的牙痒痒,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也使得夫苏的人越来越得意。

    所以当夫苏的人听说尔洛的政府又派了部队过来,是不屑一顾的。

    号行骑是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一个刚成立的特种部队,根本就不足为惧。

    原本尔洛的政府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可现实却狠狠的打了夫苏一个耳光。

    仅仅用了三天,这个才成立两年的特种部队便把他们的武器库炸毁,还将山上种植的罂粟全部烧毁,在面对面时更是火力全开,夫苏高层有一半的人死的死伤的伤。

    当时号行骑仅有45人,而夫苏山上少说有2800人驻守,以小博大,一战成名,号行骑这个名字由此进入了尔洛人民的视野,并且刻进了他们的心里。

    由此号行骑与夫苏的梁子正式结下。

    这也就是夫苏那些人为什么那恨他,那么恨号行骑的原因。

    因为轻敌,夫苏损失严重,贩毒的收入更是减少了一大半。

    他们那些人被迫转移大本营,此后再也不敢光明正大的和尔洛的政府挑衅,老老实实的躲在暗处休养了6年才勉强恢复。

    因为这些年号行骑发展的越来越强大,特别是前年仅用三十四分钟就突破重兵把守的敌国总理府,击毙敌国总理,四个小时便轻松占领敌国整个首都,让整个敌国陷入瘫痪,让整个周围的国家都为之震惊。

    这不得不让夫苏改变策略,现在硬碰硬肯定是不行,他们只能时不时的制造一些恐慌,再到处拉帮结派。

    在处理完夫苏大本营撤退下山的时候,号行骑仅有两人受伤,血腥味将周围的野兽吸引了过来。

    此时号行骑的弹药也消耗殆尽,每个人体力的消号都达到了极点。

    所以面对突如其来的两头黑熊时,大家还是有些紧张的。

    那两头黑熊吃过不少人,包括之前来剿夫苏的兄弟们,野兽吃过人便会上瘾的,样子也会变得格外凶狠,那种盯着人的眼神就是在打量猎物,瞳孔也是猩红的。

    这两头黑熊比一般成年的黑熊体积大的多了,想必肚子里有不少冤魂。

    一见到受伤的人,它们的嘴角就会不自觉的分泌出大量的唾液,看来受伤的士兵对这两头黑熊来说是唾手可得的美食,比捕猎还轻松。

    当黑熊向众人猛扑过来时,大家都在躲避和撤退,毕竟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现在不是最佳的状态。

    唯有一人站在原地没有动,那个人就是路修远。

    既然没有弹药了那就近身搏斗,湛蓝的眸如湖水般平静,没有任何波澜。

    ……

    山里回荡着黑熊的嘶吼声,听的人心惊胆战的。

    等大家缓过力气赶来帮忙的时候,那两只大黑熊已经倒在了血泊里,尸体叠在了一起。

    那两只熊被开膛破肚,血淋淋的肚子旁还有未消化完的头发。

    这两个食人熊到死也没有想到,并不是所有受伤的人都是好对付的,也不是所有的特种兵有这个勇气赤手空拳的将两只黑熊打死并将它们开膛破肚,为那些死去的兄弟报仇。

    它们俩用最后的生命告诉其他人,路修远不是好惹的,他比野兽可怕多了。

    而路修远则坐在叠加的黑熊尸体上,他浑身是血,衣服也被熊咬破,胸前多了深深的掌印,血肉模糊。

    他拧着眉用嘴咬着绷带,右手收紧着绷带的另一端,暴起的青筋和臂上的花纹都被血水覆盖,也不知道是熊血还是他自己的血。

    路修远自顾自的处理着伤口,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阳光透过树叶撒在他身上,那些血水折射出些金灿灿的颜色。

    号行骑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那一刻时间仿佛禁止了一般。

    这次之后他便被选为了号行骑特种部队的队长,没有人不服他,也没有人不敬佩他。

    原本大家都觉得他带着路老爷子给的光环,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作战,大家便再也没有提过他是路老爷子的提拔的。

    因为他佣有的荣光已经盖过了路老爷子的光芒,他的名声和功迹都是自己拼出来的,不靠任何人。

    即使后面当了上校,只要有行动不管危不危险他都会冲在最前面,凡事都是亲力亲为,当他的下属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以前路家是靠着路老爷子的名声社交,近些年都是打着路修远的名号社交,那些巴结的人只增不减,来示好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见阿尔法带着止咬器绑着绳子有些不开心,女孩便提议将这些东西去掉。

    看她不怕阿尔法,路修远便示意林水淼将那些东西卸下。

    得到自由的阿尔法疯狂的摇着尾巴,围着女孩蹦蹦跳跳的,看起来很是开心。

    夕阳下,女孩友好的和阿尔法互动,还时不时的发出笑声。

    刺眼的阳光已经消散,落阳的余晖在云隙中穿梭,湛蓝的天空被橘红色的晚霞染透,向周围肆意的弥漫。

    路修远忽然觉得今天的晚霞有些美。

    他低头忽然出声:“你之前不是说想学骑马吗?我给你选了一匹马,想不想试试?”

    女孩艰难的抬头,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她当时也就是随口一说想学骑马,只是为了摆脱路凌,胡诌的理由,没想到他还真的往心里去了。

    林水淼上前开玩笑似的打岔道:“你可得好好谢谢我们俩,为了给你选一匹合适的马,我和小谢可是挑了很久的,腿都快走断了。太高的不要,太矮的也不要。太壮的不要,太瘦的也不要。太活泼的不要,太安静的也不要。最过分的是,上校特意交代太丑的也不要,说什么女孩喜欢好看的。最后选出来的必须得是足够灵性听话不高不矮不壮不瘦又好看的好马,这不是欺负我们两个老实人吗?”

    “噗嗤。”路漫漫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人说话真的是有趣极了,“那就感谢林哥和谢哥精心挑的马了,我实在是觉得有些惭愧,浪费了你们的时间。”

    面对女孩的感谢,林水淼乐呵呵的收下了,知道真相的谢炎焱白了他一眼,并未说话。

    路修远抱着手臂,微微歪头看向林水淼,似乎有些不爽:“行,下次有这种事情就不找你了,免得你辛苦。”

    “哈哈哈哈,可别。”林水淼立马挽尊着,“比起训练我还是更喜欢挑马,下次还有这种好事,上校一定要考虑我啊!”

    “走,带你骑马去。”路修远向她伸出了手。

    路漫漫看着精挑细选的马儿很是满意,她问了一句:“这马有名字吗?”

    “没有,给你的,你取。”路修远答道。

    取名啊……

    女孩是个取名废,她倒是真的想不出好的名字。

    正在此时不远处的阿尔法冲着马吠了一声,林水淼摸了摸它的头安抚着:“你叫什么?”

    有了!

    女孩脑海中灵光一闪,“就叫它欧米茄吧!”

    路修远觉得有些怪怪的,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

    因为穿着裙子,她不太方便,于是便侧坐在欧米茄马背上。

    路修远顺手撸起袖子在前面给她牵着绳子,这马走的很稳,没有一点颠簸,女孩手上的白玉绞丝手镯都没有发出响声,它的毛发也像丝绸一样顺滑舒服。

    橘红色的晚霞下,映照出一大一小的身影,那双影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越拉越长。

    原本还没有任何交集的影子,慢慢的有了交点,交错在了一起。

    这算是路漫漫重生以来最放松的时刻,无论是身还是心,都有些像是身处在云端中轻飘飘的。

    女孩看着路修远的背影,又看了看他牵着缰绳的手臂,心中百感交集。

    从前她只觉得那手臂上的花纹有些吓人,此刻女孩却觉得那些东西没有那么可怕,倒像是生命力旺盛又不服输的藤蔓,用力的扎在血肉里努力生长。

    路漫漫在马背上欣赏着夕阳美景,惬意的很。那股绿草和泥土混合的清香让人有些陶醉。

    “小叔叔。”路漫漫笑着喊了一句。

    “嗯?”路修远转身抬眼,湛蓝的眸子平常看着有些冷冰冰的,此刻倒映着橘红色的晚霞,倒显得有些人情味了。

    女孩猝不及防的来了一句:“谢谢你。”

    她说这话时语气很认真,胸腔随着声带产生共振,是发自内心的感谢。

    路修远一时不知作何反应,抓着牵绳的手颤了颤,随后又收紧了些。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要谢谢路修远的,虽然有些晚了,但好在最后还是说了出去,这是她欠路修远的。

    晚风吹过,女孩的碎发有些凌乱的飘着,可眼神从头到尾没有改变过。

    美好是转瞬即逝的东西,望着前方越来越黑的天空,女孩心里清楚,往后的日子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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