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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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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戚·韦恩。是的,那个哥谭阔佬韦恩家的孩子。但是我更愿意称自己为韦恩的安抚器。

    我叫。你记得我的名字吗?那我再说一遍我叫。不要害怕这是我的问题,没有人会记得我除了。某种意义上我是一个孤儿。我的人生一团乱麻。my life is a fuck shit。

    不,我有家人(经常是暂时性的)。但是我还是很开心认识你,人生不只有家人不是吗?

    我的大哥达米安把我捡回来的。

    我讨厌他!讨厌他!他怎么不去死!不,我爱戴他,他是我的兄长,我的首领。

    抱歉,我情绪激动了。除了父亲和家人外他眼里空无一人,严格来说他只漠视我,他能注意到我但他不在乎。我的生或死对他而言犹如家长苦恼孩子会因为玩具丢了哭闹不停。布鲁斯不一定会为我流泪,他不会记得我。但我的兄弟会。

    提姆,我的二哥自从感染上酒神因子后我就来到了这个家。但是我觉得他可能死了,毕竟我在这个家从上到下找了五年还没找着他。

    我的三弟,杰森,他被小丑虐杀了,随之而来的哥谭大清洗真的很恶心。但是你得体谅老人家,布鲁斯年纪大了,老人家总受不得什么刺激,一受刺激就会犯病。虽然他死了但是我和杰森心有灵犀,我俩都知道对方活着,我还去看他。事实上当我成为幽灵时我花了大部分时间来看他,我们读完了大仲马小仲马的小说,他喜欢简爱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在我能被感受到时我已经和他们说了杰森还活着就在阿卡姆,一群顽固!我又不会骗他们。然后我再次被遗忘,我再次等待下一次机会去诉说。

    至于迪克,我的老天。他是个甜心,即使硬邦邦的,头还会360°转。我有说过我很怕鬼吗?迪克从来不会在我面前表演抛接头(他自己的)或角色扮演猫头鹰。我爱死他了。

    家里的女孩儿一个也不会记得我。卡珊她常年到处跑,该隐的称号在中东和奥古齐名。卡珊后来就没见过我几次更别提我会变成幽灵了。芭芭拉的脊椎被打断后我们再也没有交集。斯蒂芬妮常驻布鲁德海文。我知道我知道!一个红色紧身衣的神经病告诉我那原本该是迪克小甜心的城市。但是命运是如此奇妙。

    我被达米安捡回来时已经13了。这年纪太大了,达米安显然不认为我可以算小崽子治愈布鲁斯的疯病即使我黑发蓝眼是父亲的孩子。但平庸的孩子不配是父亲的孩子。他原本想取走我的dna重新克隆催熟一个四五岁的“我”,可惜了我的姐妹没一个能活到一岁就衰竭。他是个侩子手。我在他那儿受到了魔鬼般的地狱训练,仅仅是为了不会轻易死去让父亲伤心。感谢我和该隐在当时熟了起来,我有网了我在当时几乎把市面上所有的动漫都看了一遍。这使我还有了点娱乐项目避免我在高压训练下成为疯子。

    送到父亲面前时,我15,我乖巧无害天真善良像是个可怜亲情的羔羊,去他妈的。我训练时发誓一定有天要把布鲁斯和达米安的头砍下来。布鲁斯还是算了,他不过是个玻璃心的老父亲。他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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