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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念过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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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猫亲自上手试了试,才有些傻眼。

    回头他也是得推一车的,岂不累死!

    他连忙把吴镖师找了过来。

    吴镖师大摇大摆的过来看了一眼,说:“装一辆大车吧。”

    其实也可以再找一队人来分摊一下,但一趟镖的费用已经定了,人多了开支大,镖局的利润也就没多少了。

    装大车自然轻松,但青石县到郡城之间的路上并不太平,好几处出现过土匪抢劫事件,还杀死过人。拉着大车过去目标就太大了,容易受到攻击,自然危险了。

    赚这么点钱,真要遇上刀口见血的事,也不划算啊!

    众人面面相觑。

    宁可辛苦一点,也没必要招土匪吧?

    老猫忙说:“有吴师父在,哪有毛贼敢打劫我们,一刀一个劈了他。”

    他倒也利索,很快找过来一辆大车,还拉过来一条老黄牛。

    不用推独轮车自然舒服,轻轻松松跟着走,甚至能搭个车,那才叫舒服。

    众人也就七手八脚的开始装车,周排骨想要把独轮车上的大米卸下来装大车上,被老猫拦住了。

    “这一车再装上去的话,就超重了,拉不了。”

    八十多袋大米装上大车,四千多斤了,确实有些重的感觉。

    这条老牛也看不出有多强壮。

    顾忌是有道理的。

    但,多出这么一车谁来推?

    老猫亲自赶车,吴镖师抱着刀坐到他旁边,缓缓出门。

    其他人连忙往车上爬,连新来的那个也爬上去了,全当没看到还有一车。

    陆条也爬上去了,看看周排骨,又下来了。

    六七个人坐车不是重量?

    周排骨笑了笑,倒是不太所谓,顶多他们三天到郡城,他推三十天嘛,无所谓,反正按月发工钱。

    “你去坐车吧。”

    “我去拿点吃的。”

    陆条急急忙忙往厨房跑,周排骨索性也往房里跑。

    出门一趟要不少时间,钱袋放这里里不放心,抓了塞进怀里,回来推车出门。

    陆条从厨房抓了几个热乎的大馒头回来,追出门,塞了一个在他嘴里,才含糊的骂了一声:“这么欺负人有意思吗?

    简直不是人养的。”

    “都是命。”

    周排骨叹了口气,独轮车太重,单手就推不动了,只好停下来吃东西,边吃边说,“你要这么想,不定他们遇上土匪了呢,咱们反而幸免于难。”

    “你就是脾气太好了。”

    陆条拉上一条绳子,在前面拉,两个人对付着还是应付的过来。

    “不得挣钱养家嘛,没办法。”

    “我家里人说了,钱攒起来给我说房媳妇,嘿嘿····”

    “那就干活呗,多攒点,多娶几房媳妇。”

    “做梦吧!有一个就谢天谢地了····”

    “人要有梦想····”

    “你的梦想是娶几房媳妇?”

    “我去青楼门外等,也许能捡好几个没人要的····”

    “切,那都是一身病的,你也要?”

    “呃····你怎么知道有病?”

    “不跟你鬼扯,你说,你什么时候得罪那家伙了,怎么处处为难你?”

    “耍威风呗。”

    周排骨很乐观的心性,多干活权当锻炼身体吧,年纪轻轻的闲着反而懒了。

    “也不算处处针对我吧,你们不也一样?”

    “没这样狠的吧····”

    “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我这人记仇。”

    只是如今拿人家没办法而已,不认怂能怎样?

    陆条又说:“大不了不干这活嘛,你识字,一定能找一份轻松又拿钱多的活,有几个识字的人干这苦差事?

    要不是有你在这,我早不干了····”

    “上几年私塾而已,年纪又小,别人也不要我啊····”

    他上私塾那会算是神童一样的人,但家中遭逢变故,也只能早早辍学,干苦力活才能谋生。

    要是能再多上几年,命运可能就不同了。

    他叹了口气,又说,“干什么活都是差不多的,替人干活而已,好好卖力气才能糊口。”

    这时天还早,他们比农夫还早,两人一车费劲的走向郡城方向的路。

    青石县城通往郡城大概有三四百里,路况不太好,而且上坡下坡的路段不少。

    推着重货上坡,不用想都很费劲,两个人都只是少年而已。

    好在这条路走的熟了,经验还是比较丰富,只是重量增加太多,从平时三四百斤增加到七八百斤,难度不是增加了一倍,而是很多倍。

    上一个小坡就累得浑身大汗淋漓。

    别以为下坡容易。

    下坡的难度更大,必须拉住独轮车缓缓下去,不然车子一旦跑起来,难以控制方向,车毁人亡不至于,人亡不了,车肯定毁了。

    一车灵米涂地,赔得起吗?

    别说灵米了,普通大米都赔不起。

    所谓的灵米,据说是用特殊方法种植,吃了能成仙得道。就算无法成仙得道,长久吃下去,人能飞起来。

    所以,贼贵。

    也只有郡城能卖得出去,卖的还挺不错,青石县吃得起的人家很少。

    下坡的路需要一个拖住一个顶住,缓缓下去,比上坡更艰难。

    两人好不容易过了两个坡,就累得躺地上动弹不得了。

    “大爷的,什么时候才能到郡城?”

    这种程度,一个月只怕都到不了郡城。

    “咱们不赶时间。”

    周排骨一边大口喘气一边用脏兮兮的衣服擦脏兮兮的脸,擦的大花猫一样,又说,“要不回去再弄一辆车过来,分成两车,就不会这么吃力。”

    “对啊,果然是念过书的人,真的比我聪明!”

    陆条兴奋的跳起来,马上往回跑了。

    两个人推两车,要比两个人折腾一车轻松很多,上坡下坡的时候先停下一车就可以了。

    如果只是一个人拉这车货,也是有办法的,一包一包扛过山头嘛,无非就是花的时间多了而已,反正按月领工钱,一直有在干活就行了。

    陆条走了,四下无人,周排骨才把那个钱袋掏出来,打开看了一眼。

    乖乖····

    里面居然有金子银子。

    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文钱。

    算是大钞。

    周排骨几乎没有见到过这玩意,更别提拥有过了。

    他一个月才二百五十文的工钱,不吃不喝四个月才能凑一两银子。

    武胜国官方也很地道,为了方便流通,一两银子印成一个铜板模样,也很好数钱。

    金子也一样,要比银板更大一些,算是大钞中的大钞,据说一百两银子才能换一两金子。

    这是官方定价,不接受反驳,谁敢从中作梗,就是大罪。

    周排骨紧张的呼吸都急促起来,再次确认四下无人后,才眯着眼仔细数了数里面的钱。

    也不敢掏出来数,在钱袋里数了一通。

    四块金子,十三块银子,三十七个铜板。

    对于他来说,这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他需要不吃不喝干一百多年,才能攒下这么多钱。

    一旦被抓,判几年苦役肯定是少的,起码也得十几年,甚至一辈子都休想从牢里出来。

    说自己不是贼,人赃俱获,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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