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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路遇星探,去剧组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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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拖着行李走出了蒋家,今天天气不错,虽是冬日,但是阳光灿烂,微风和煦。你看,连凛冽的寒冬也有晴暖的时候。

    凌云穿着轻薄的羽绒服,果然远离傻吊,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早知就不该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平等地爱自己的孩子。他们只爱他们理想中的孩子。

    凌云在心里再次骂了自己几句“傻瓜!”,才上了出租车走了。

    蒋家的人浑身湿漉漉的,没一个人衣衫完整的,自然也没有一个出去追的。

    “这个逆女,我们要雇几个保镖了!”蒋父恨恨地说。他早年也有几个保镖,这几年国内治安良好,他早就把保镖辞退了。

    “爸爸,这件事交给我来做!”蒋明义说。

    蒋百富点了点头。

    “凌云这是个泼妇!”蒋明智揉着被凌云踩疼的腰,他不知道的是,凌云脚下留情了,不然他的腰早就断了。

    凌云下了出租车,拖着行李箱走在热闹的大街上,找着她订的酒店。商业街上十分繁华。人来人往,她尽量往边上走,远离龟速的人群。

    拥堵的人群中有一个不和谐的身影:一个冒失的男人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溜烟的功夫,已经窜出十几米远。

    跑得真快,凌云赞叹一句,年轻人!

    “抓住他!抓住他!”一个气喘吁吁的女人跟在后面,“她抢我手机!”她跑到凌云面前的时候已经跑不动了,脸色涨红,明显上气不接下气。

    凌云略一判断局势。看她打扮朴实,但是气度还好,眼神疲惫却沉稳,不像奸邪小人的样子。

    片刻之后,凌云把箱子交给她,拔腿而出,迈着箭步那个男人追去。

    凌云上手抓住那男的肩膀,一个过肩摔将他摔倒在地,一脚踩住他的胸膛,一只手接住了从他口袋里掉下来的手机,顺手用那个女士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等了很久,才听见警铃的声音,脚下的毛贼明显紧张了起来,凌云加大了脚下的力度,确保他动不了又不会受伤。

    这个男士看起来二十左右的样子,瘦瘦高高,一头锡纸烫,像所有无所事事的青少年一样,一副桀骜不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

    警铃停了下来,四个警察下了车,一个拿着执法记录仪,另外三个人左右张望着,不甚着急的样子。

    脚下的毛贼瞅准时机,双手推开凌云的脚就要跑,由于刚从地上起来,偷手机贼有些懵,一头扎到对面三个警察身上,三个人愣神的功夫就被小贼逃跑了。

    凌云气不打一处来,一步窜出三米远,撞开三个警察冲上去把小贼抓住了,一个反手把他反手剪在背后。那三个警察反应慢了半拍,此刻才慌忙过来给小贼带上了手铐,顺便把凌云和被偷手机的女士带回来警局做笔录。

    从警局出来之后,被抢手机的女士不住地感谢凌云。

    “你叫凌云是吗?我叫张洁,是电影工作者,准确点来说,是一名选角导演。”张洁把手中地名片递给凌云。

    凌云伸手接了,准备离开。

    “我还没感谢你呢?”张洁真诚地说道,“手机丢了没什么,里面的资料要是被别有用心地人看到,还真能给我带来不少的麻烦。凌女士,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凌云:“举手之劳而已,不必麻烦了。拜拜。”凌云提着行李箱,在路边拦车。

    “是这样的……”张洁犹豫着,还是说了出来,“我能冒昧地请你帮个忙吗?我在为一部电视剧找演员,其中一个角色一直没有合适地。我今天看到你地身手,你的形象,特别符合?不着调你有没有兴趣?”

    凌云礼貌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没有兴趣。”

    张洁并没有放弃:“凌小姐,真的请你帮这个忙,我一定帮你争取最好的片酬。戏份不重,不会耽误您太久地。就当是繁忙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体验一段不同的人生?”

    凌云听着最后的两句话,若有所思。“繁忙的工作之余放个假”“体验一段不同的人生”。放个假不至于,体验一段不同的人生倒是真的。

    这些年她一直专心学业,对别的行业不是很了解,有了这个机会,也挺好。

    “演戏不是应该很累吗?况且我又没有经验。”

    “不会的,您这个角色戏份不多,不会累。累的艺人那是因为他们轧戏,同时又接了好多别的工作。您只拍这个,不会很累。我们会去南国拍摄,靠近大自然,风景优美。”看凌云态度有所松动,张洁一双眼睛满是恳求,巴巴地看着凌云。

    “嗯。那我考虑考虑吧。”

    “那我们先去吃饭吧。”张洁也不待凌云答应,伸手就接过了她的行李箱,去了一个安静的西餐厅。

    在吃饭的时候,张洁把大概的剧情跟凌云交代了一遍,吃完饭之后她们就去见导演。

    导演一见凌云的外表眼睛就亮了,这不正是他苦苦寻觅多时的女兵教官吗?凌云展示了身手,导演直接拍板,并十分慷慨地给了凌云相当于二线演员的片酬。

    去南国拍摄还有两天的时间,这两天,凌云就住在酒店。

    第二天早上10点,凌云才醒来。随便吃了点早餐,躺在床上看书,中午又睡了一觉,感觉精神极好,彻底恢复了因被蒋家摧残一个月而衰败的精力。

    下午五点,凌云来到酒店的健身房开始日常的健身。

    凌云脱下了羽绒服,露出了里面紧身的运动服,若隐若现的腹肌、明显的肱二头肌和三头肌,结实饱满的胸部,线条分明的大腿、泛着光泽的肌肤……吸引了健身房里的人的目光。酒店的健身器材不多,来健身的也没几个,这几个人几乎都被凌云吸引了。

    健身的人更能欣赏凌云这种充满力量感的身材,也知道这身材的背后是多少血汗。

    凌云在跑步机上慢走了15分钟,之后开始慢跑15分钟,之后跟着快跑20分钟。

    热身完了之后,她一般会做杠铃训练、引体向上、负重冲拳等,最后再来点抗阻训练。之前学习散打的时候有人对战,现在只能打沙包。

    几组杠铃下来,凌云已经满身大汗。她本身是容易出汗的体质,这会儿拿着毛巾频繁擦汗。

    “哥们,搭把手。”一个好听的男性青年的声音传来,随后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搭上了凌云的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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