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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云华仙子的七十二个小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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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是什么?

    ——莫过于知道喜欢的太太住在哪,还仅仅隔着走路只需要十五分钟的距离。

    潇湘跟着小弟子们晨练后,去云华仙子的小院转了一圈,把之前忘记的干果送了过去,又含蓄地表达了对《云华仙子的七十二个小宠夫》系列的由衷喜爱。

    于是得到了云华仙子字体工整的亲笔新作一本。云华仙子看她挂小玉锁的红线旧了,又找了一通,却没找到红线,就先让她回去了。

    这小玉锁由上品灵玉制成,是云华仙子少时所戴之护身物,日子久了,其中浸透了云华仙子的灵气,颇有提升根骨的功效。潇湘一直贴身戴着,也有些受益之处。

    好不容易拿到签名本,潇湘有点飘飘然。她边走边翻书,想大致看一眼这本讲了什么。走着走着一头撞到了人,急忙道歉。

    抬头一看,却是江笠。

    江笠刚散学,听说潇湘来了云华仙子的院子,便在这儿等她。眼看着她压根没抬头,直直撞到了他身上。

    江笠刚想说点什么,不料潇湘看了他一眼就走了。这眼神和江雪寒有七八分相似,淡淡的,冷而薄。

    他苦恼地摸了摸额头,不知道怎么办。

    “二师兄好啊。”

    “二师兄好。”

    路过的小弟子跟他打招呼,看他这个样子,又看了看远处已经走远的潇湘,就知道他们闹别扭了。几个人在远处窃窃私语了一会儿,派出一个代表来。

    “二师兄,和潇湘姐吵架了?”

    “好好修行,莫问他人是非。”江笠冷着脸回答。

    小弟子:“……”套近乎失败。

    潇湘先去食堂给江雪寒带了午餐。收拾过后,搬了把躺椅坐在屋檐下,翻开了手里的话本子。

    那是名闻四方的任堡主还是一个小镖师时发生的事。

    有一次,云华仙子去北方退治一只颇为难缠的大妖时,路上碰见了一队镖客。

    这群镖客虽非修仙之人,却也久闻云华仙子大名,仰慕非常。双方打了个招呼,发现目的地相近,便结伴而行。

    西北地区景色颇为烂漫,所有的颜色在这里都变得比南方更纯粹、更鲜明。苍穹高而蓝,云朵飘过的时候,在地面投下分明的暗影。道路两旁视野开阔非常,比起柔靡秀丽的南方景色来,别具一格。

    他们走在两行行道树之间的古老商道上,一行人除了最初的寒暄以外,便没有再多说话。

    随着日头偏移,戈壁呈现出迥然不同的风光。

    云华仙子来西北不多,怎么看都新鲜。她打量着四周的景色,心里想着怎么才能把这样广阔的风景向江仙尊描述得真真切切,好教他也实打实地叹为观止一次。

    ——这场师兄妹之间的较量无处不在。

    日落时分,他们到达了一个名叫沙柳镇的小地方。镖师们也到了此番押送货物的终点。他们在路口道别,镖师们去送货,云华仙子则准备先去吃晚饭,再买点东西,去客栈开间上房——沙柳镇只有一间客栈,说是上房,其实普通,只是面积大点,稍微比普通的房间多几个花瓶画轴之类的摆设而已。

    春夏季节,这里的白天似乎更长一点。天还未黑,小镇的主街上,几间商铺门口已挂上了灯笼。她看了一眼,有卖糖水饮品的,有卖灯笼的,还有卖各种吃食的摊子。

    干燥的风中混着风沙的味道,她抬脚向其中一个方向走去。

    “仙子留步。”有个人远远地喊住了她,这人好像是从远处跑来的,声音还带着几许喘息。

    她回过身去,于灯火阑珊的街头望着那人。

    面貌干净,五官清秀,气质平和,很年轻,几乎还是个少年。一身朴素的黑衣穿在他身上,还有些宽大。

    少年跑过来,在云华仙子面前三步的地方站定。刚对上她的眼睛就笑了,紧接着垂下头,敛住了羞涩的目光。

    怀春少年见到了心上人,只是看到,还没说什么话,心便扑通扑通跳起来。

    “仙子,久违了。”他好像有些紧张,声音都有点颤抖。

    这少年面貌似乎有些眼熟。云华仙子想了想,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

    无他,她见过的美人太多了,不仅环肥燕瘦各有特点,还有一个人间美貌巅峰江雪寒在上头镇着。相比之下,就显得这孩子的清秀像冲了好几次的茶一般,有些淡薄了。

    少年见她不答,便知道她不记得了。

    “风芜城救命之恩,任贞没齿难忘。”他低声说道,本要习惯性地敛衽屈膝,半途却硬生生地改成了拱手。

    想起来了。当时旁边还有妖王那个小作精——云华仙子想起那个空长了一副好皮囊的二货,不由得一阵烦闷。

    但此番只有任贞一人。

    西北的日头和风沙磨去了他往昔的温柔婉约,将他娇嫩白皙的肌肤晒成小麦色,也将他水一般细腻含情的目光磨砺得冷静深邃,更将弱柳扶风的娇柔变作了古道西风的硬朗和筋节。

    天高云淡,景色旷远,面前的少年身材俊挺,动作利落,气质里已经隐约有了些铁血的味道。

    “是你啊。”他终于像个外面的男子汉了,云华仙子很欣慰。加上他乡意外遇故交,露出惊喜的笑容。任贞心里本来就念着云华仙子,见不得她一颦一笑,一丝情愫顿时湖水般波动起来。

    “你长高了。”在风芜城的时候他还比云华仙子稍矮一点,现在已经高出半个头了。

    任贞也笑着,抬起手拢了拢脸边的发丝。

    沙柳镇很小。任贞清秀,云华仙子又是极美的美人,他们光在这儿站着,就有好几个人从路旁的铺子里投来惊艳的目光。

    任贞踱了几步,挡住他们的视线,道:“我家就住在沙柳镇,仙子不如先来我家,尝尝我的手艺?”

    云华仙子本不打算去,怕不合口味坏了心情,刚要拒绝,一想任贞是风芜城的人,便答应了。

    不好吃的话,大不了出来再吃一顿。但能吃到风芜城的男人亲手做的饭,机会可是不多。

    说几句话的功夫,暮色已经降临大地。

    二人走了十分钟,来到镇子西边的一条巷子口。任贞半路上去了一家店,提了离开之前预定的菜蔬等。又走了五分钟,才到任贞租住的地方。

    他推开柴门,又拿钥匙开了堂屋的锁,借着暗暗的天光点上油灯。他手脚利落地擦了桌椅,请云华仙子坐下,道:“刚回来,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怠慢仙子了——您稍等,我这就去做饭。”

    任贞把装满了各种干果的果盘端给她。

    云华仙子跟着他来到厨房门口,倚着门框看他在灶台边忙碌。他的背影乖巧而毫无防备,已经将她当做了可以亲近信任的人。

    过了一会儿,他提起烧开的壶,用开水冲了冲杯盏,又沏了一盏茶。

    “仙子尝尝西北的八宝茶?”他将茶盏捧过来,举手投足之间颇有美人素手添茶的婉约感。云华仙子道了声谢,接过茶,继续看他有条不紊地做菜。

    炸物加佐料蒸过,有煎有炒,有荤有素,不多时,就摆了一桌。

    面对云华仙子惊讶和探究的眼神,任贞不由得有些羞赧:“时间仓促,仙子莫怪。倘若以后……三生有幸。”他的声音忽然变轻,云华仙子没能听到这句话中间的内容。

    别的不说,任贞的厨艺真的不错,火候拿捏得刚刚好,佐料也添加得恰到好处。云华仙子吃得很是尽兴。任贞没怎么动筷,大多时候含笑看着她,不时给她倒水。

    “尝尝这个,这是风芜城的口味。”

    “这个是我来沙柳镇之后新学的,味道如何?”

    “这是我以前吃到过的一道南方菜,复原了好久才有它七八分的风味。”

    ……

    油灯昏黄的光线柔化了他脸部稍微硬朗起来的线条,看起来像个世间常见的贤惠妻子。

    此时此刻,任贞忽然想起父亲说过的话,心中不由得有些酸涩,脸上的笑容却更加温柔。

    戌时末,云华仙子起身告辞。

    “明日休假,仙子早晨来我家,我给你做好吃的。”任贞将她送到客栈门口,道,“仙子可有什么喜欢吃的东西?”

    云华仙子想了想:“酸豆角配白粥?”

    “好。”任贞道。

    次日一早,云华仙子洗漱过后,就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找了过来。

    当真是一方很破旧的小院。堂屋开着门,土壁混着干草,室内刷的陈旧白灰斑驳剥落。

    任贞好像开了早餐铺子似的,炸了油条、糖糕等,还准备了种种面点。看他容光焕发的样子,眼下有些发青,可能压根就没睡多久。

    云华仙子心里正责怪自己没考虑周详,任贞已经端了个茶盏出来,往她手里一塞:“杏皮水,等凉一凉再喝。”

    西北的早晨较为寒冷,茶盏还有些温热,捧在手里刚刚好。

    云华仙子如愿地吃到了酸豆角配白粥。

    临走的时候,任贞还体贴地给她包了许多干果点心。

    云华仙子不愿无故受人好处,在乾坤袋里翻了翻,拿出一只盒子,道:“第一次来你家作客,也没带什么东西,这副铁护臂是我以前炼的,正好送你。”

    任贞刚要道谢,只见云华仙子微微一笑:“我在里面加了几个阵法……或许你有用到的时候。”

    到了沙柳镇,她已经离目的地近了,便选择御剑而去。

    任贞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天际,渐渐地露出了惆怅之色。

    此后,云华仙子也因事来过几次。二人不时有信件联系。

    任贞心中悄然爱慕着云华仙子,却无法言明。

    一次押镖,他的脸上被沙匪砍出了一道无法消除的伤痕。

    在后来的人看来,难以想象的是,任堡主居然也会在深夜里,抚摸着脸上的绷带流泪到天明。

    本来就没有什么可能,他想。云华仙子是仙门翘楚,断然不会喜欢他这样破了相的人吧。

    于是,任贞开始避免见面,回信也少了。他变得沉默,只是夜深人静之时,会用温柔的目光,一遍遍抚摸着这些往来的信上熟悉的笔迹。

    任贞害怕被云华仙子看到脸上的伤痕,却又一直等着她,因此不曾变更自己的地址,后来房东要搬到外地,便将房子卖给了他。在一步步建立沙柳堡的过程中,更是渐渐地买下了左邻右舍的房子,扩充成府第,即是最初的城主府。

    殊不知云华仙子早已听闻他的状况。

    二人相识一场,任贞执意要躲,她也不能强行去见他。

    只道是,动如参与商。

    她没听完整的的那句话是——

    倘若以后每天都能给你做饭,便是任贞三生有幸。

    潇湘从迷糊中醒过来。

    夕阳西下,远处的山色成了淡淡的暗蓝紫。

    她坐起来,身上盖着的衣服滑下去,不是江雪寒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坐在摇椅上睡着了。

    她把衣服理好放在一旁,恍恍惚惚地站起来,脑子里还是任贞的剧情,连书卷掉在了地上都没意识到。与此同时,坐在台阶上的人也被惊动了,从臂弯中抬起头,露出了一张俊秀的、睡得迷糊的容颜。

    江笠刚睡醒,软糯道:“潇湘,你醒啦。”

    潇湘:……!这人几时来的?

    “我来送东西,看你睡着了,就在这儿等你。”他站起来,拍了拍衣服,顺便捡起话本子递给潇湘。

    潇湘把他的外衣还回去,道:“天晚了,早点回去吧。”

    山里降温快,也不知道他感冒了没有。

    江笠自知理亏,从怀里拿出一团红线:“云华师叔让我给你的。拿好,我走了。”

    深夜,江雪寒在书桌前看云华仙子的话本子,潇湘端来洗漱的水,待他用过,又给他梳头束发。

    潇湘还回忆着话本子的内容,忽然道:“我知道了!云华仙子更偏爱妖王!”

    江雪寒无声地从镜子里抛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到目前为止,《妖王篇》有三回,《任贞篇》只有两回。”

    江雪寒提出异议:“可是《妖王篇》一共三回,任贞有两回都出场了。”

    “罢了,我们还是等着看后续剧情吧。”潇湘果断放弃猜剧情,端着水盆出去了。

    江雪寒不禁微微一笑,吹灭灯,自去床上打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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